Re: [新聞] 攻擊女性到腦傷! 韓網紅不爽輕判已刪文

看板WomenTalk作者 (凱巴特)時間1年前 (2023/06/06 14: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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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rkliu (noname)》之銘言: : 韓聯社報導在南韓可公開嫌犯身分的特殊重大案件,大約有2萬8千件卻只有49件有公布 : 犯身分,比例占了0.17%,如此保護嫌犯的制度,究竟合不合理,成了南韓社會熱烈討 : 的話題。 這篇報導我自己比較在意的是這段 N號房事件舊聞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201126edi015/ 「鑑於公眾有知情權,南韓警方目前已公開6名嫌疑人的長相與個資,包含......」 通常如果媒體會強調公開個資表示通例是不會甚至是不能這麼做 可見韓國保護嫌犯身分的程度比我們臺灣還嚴重 (嫌犯之一姜勳甚至還敢向法院提抗告) 公布歹徒個資,歹徒可是敢告你違反個資法 不要臉的程度比臺灣歹徒還可惡 臺灣則是因為有個資法20-1-4的壞人條款 實務上真的有不少援以此條款不起訴的判例 只是近年來為了避免抓錯人,媒體大多盡量避免主動公開歹徒個資 例外的是這則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0922/0183634D822C5BA4E028AD2D21E0F0C0 可見地獄朝鮮不是叫假的(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50.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86032869.A.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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