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OL辭掉工作仍難逃追殺 獲保護令才3天慘遭恐怖情人猛砍
※ 引述《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之銘言:
: 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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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會這樣?都有伸請保護令了啊,怎麼還會被砍殺?
: 也有依跟騷法提告耶
: 這樣484對婦女的保護不夠?484應該要再訂新法?
: 訂一個禁止對女性暴力法好不好?還是要訂禁止恐怖情人法?
這是個眾生皆有精神病的時代...你法律怎麼訂,適用的對象也會不同
我覺得跟騷法很好啊,但問題是...通常啦,這類人根本不怕關不怕罰且異常執著,可能有
人格疾患
對受害者最好的方式是給他一個新的身分,讓他重新做人,不過不可能啦
不然就是要求其次,適當的揭露stalker的個人資訊,部分的片面的,可以讓受害者大概
掌握他的住所可能所在區域,逃個幾次可能就能擺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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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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