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在台灣精神病無敵的吧已刪文

看板WomenTalk作者 (France Gall)時間2年前 (2021/10/19 20: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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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ngChang711: 對 10/19 14:15 → KingChang711: 在大陸,精神病患沒有特殊待遇 10/19 14:15 你確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8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 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 實際上對精神疾病減刑與否的討論 從古羅馬時代就出現了 不是只有板上提到的那些國家才有這樣的設計喔 如果對精神疾病患者刑事犯罪的議題有興趣 在英美法體系部分 我很樂意推薦 楊添圍 醫師 所寫的 以瘋狂之名:英美精神異常抗辯史 他是精神科醫師 也是台北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的院長 這本讀起來有點艱深 但相對其他較學術的討論還是比較好理解的 歐陸法 國內張麗卿教授的 司法精神醫學算是入門吧 台灣精神醫學會也有多人合著 司法精神醫學手冊 嗯是給精神科醫師看的 翻翻也可以啦 最後 各國殺人犯 甚至殺人魔一定會判死刑嗎 殺人魔名冊:全球150名極惡連環殺手檔案 這本書會告訴你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9.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34645191.A.D2D.html
文章代碼(AID): #1XRhJ7qj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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