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看板WomenTalk作者 (4%大魔導士)時間3年前 (2021/04/22 13:27), 3年前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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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MEI5566 (群創光電56)》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WWFIgnp ] : 作者: DDDDRR (QQ)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 時間: Thu Apr 22 11:59:36 2021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陳家祥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會都算 最重處5年刑期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04-22 11:51:00 :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 各界期盼的《跟蹤騷擾防治草案》,行政院會22日通過草案,除了明確定義「跟蹤騷擾」範疇,跟蹤騷擾行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犯者攜帶凶器,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 : 另外,草案也引入預防性羈押制度,犯跟騷罪及違反保護令之罪,經法官訊問後,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得予以羈押,遏止性別暴力。 : 且為對受害者提出立即性的保護,草案第4條也規定,警察得「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必要措施」,可參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8條等規定,於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必要安全措施,或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機構等。 : 縮短準備期 蘇揆裁示公告6個月後就上路 : 行政院22日院會後,發言人羅秉成召開記者會指出,最近的刑案源起都跟蹤騷擾有關,各界也期待加速進行立法防治。這個法參考婦團、立委的相關意見,對跟蹤騷擾行為入罪化、犯罪態樣明確化,讓被害人有申請保護令的權利,這幾個面向如果通過,對婦女同胞的保障會更周到。 : 羅秉成指出,原定要有1年施行準備期,內政部報院版本是1年、有立委版本是2年,但為使制度盡速上路,院長徵詢內政部、法務部意見後,認為準備期是需要的,但法令上路刻不容緩,當場裁示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施行期間必須對警察同仁做教育訓練。 : 根據草案內容,「跟騷」是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等。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6.寄送物品或影像。7.出示特定資訊。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 法務部指出,跟蹤騷擾行「為告訴乃論」,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會都算 最重處5年刑期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22/1965788.htm?from=ettoday_app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這樣八卦會一次性的減少多少人?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這法案通過後 女孩們更有保護了 : 開心~這樣以後就不用怕惡男了! 我想問耶, 這樣以後是不是在IG跟FB按讚跟按愛心, 也算持續跟蹤騷擾? 那以後網紅發大財了。 粉絲不斗內也可以反過來吉一波, 賺和解金。 還有一堆成天在粉專下面留言貼圖的, 也可以吉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9069271.A.918.html

04/22 13:46, 3年前 , 1F
應該不算啦,但跑跑法院跟警察局就省不了了
04/22 13:46, 1F
光數收到的傳票就數到手軟了。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臺灣), 04/22/2021 13:56:33

04/22 13:58, 3年前 , 2F
八卦肥宅歸0
04/22 13:58, 2F

04/22 14:05, 3年前 , 3F
電商一直寄廣告信給我可以告嗎
04/22 14:05, 3F

04/22 14:20, 3年前 , 4F
告不成吧,註冊電商帳號時條約內容都會寫同意他們的行銷
04/22 14:20, 4F

04/22 14:20, 3年前 , 5F
策略,更何況大多可以自己取消廣告信
04/22 14:20, 5F

04/22 14:55, 3年前 , 6F
看帳號吧,如果肥宅連續按500篇就是
04/22 14:55, 6F

04/22 15:10, 3年前 , 7F
留言前先想想,別後悔一生
04/22 15:10, 7F

04/22 15:52, 3年前 , 8F
網紅加律師合作 告到你淚流滿面
04/22 15:52, 8F

04/23 00:58, 3年前 , 9F
這法律有很大的商機,台女可以好好研究,專門告人來賺錢
04/23 00:58, 9F

04/23 00:58, 3年前 , 10F
爽翻天了,不用證據就可以告人賺合解金
04/23 00:58, 10F
文章代碼(AID): #1WWGbNaO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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