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車禍直接簽和解很笨嗎?已刪文
※ 引述《lyf0910 (咕咕雞)》之銘言:
: 如題
: 今天早上上班騎車的時候
: 因為後車想搶黃燈
: (我看到黃燈煞車)
: 直接撞我車屁股
: 還好雙方人跟車都沒事
: 我的車屁股也是好好的連一點刮痕都沒
: 但是還是想說保險起見叫警察做個筆錄
: 對方也是直接問我要賠什麼
: 可是我實在想不出可以賠什麼
: 畢竟人車都沒傷到
: 只叫他賠我請假一個小時的工錢就簽和解了
: 結果下午跟男友說到這件事
: 男友就覺得我太笨了
: 應該要把車牽去車行檢查再看看要不要賠
: 就算看起來沒事有可能裡面其實壞了
: 工錢也應該要賠半天
: 我是覺得反正人車都沒事就算了
: 我也懶得追著別人要錢
: 不知道大家一般遇到這種小車禍都怎麼解決?
: (人車無損的狀況)
: 還有,車真的有可能內傷看不出來嗎?
應該跟警察說有受傷,
趁空檔時拿鈍器敲手肘部位,
然後去醫院驗傷開挫傷驗傷單,
這樣就可以吉對方過失傷害罪,
以往至少都判拘役三十天起跳,
妳可以跟對方索賠至少三萬元,
可以開五萬元慢慢讓對方殺價,
妳是前車被後車撞幾乎沒有肇則,
不要漠視妳在法律上的權益和賺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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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50,
3年前
, 1F
07/06 18:50, 1F
查不太到,
說緊急煞車時撞到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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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50,
3年前
, 2F
07/06 18:50, 2F
我就是遇到對方小擦傷被索賠五萬元,
雖然最後不起訴處分,
爽啦
※ 編輯: famas2200 (1.163.203.145 臺灣), 07/06/2020 1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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