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通勤70分,要租屋嗎?已刪文
一天沒上就爆文了
非常感謝女版熱情鄉民的意見
15分機車
: 5分走路--->停機車處到火車站,這是粗估可能低於5分
: 40分火車--->自強號,若區間可能要一小時多(桃園至新竹)
: 5分走路--->走路到停機車或腳踏車停車處,可能低於5分
: 5分機車---->車站到工作地是2.6公里,走路要約30分。機車約5、6分
: 共70分
不然就要好好學開車,雖然有駕照,但幾乎沒開。
之前也有租屋經驗,雖然早回租屋處,但還是有生活上不便,比如說水、倒垃圾、電費、
隔音不好、鄰居太吵。(因為有帶貓選擇也不多)
剛看推文真的不少人花很多時間在通車。^_^
※ 引述《lalalamb (lala)》之銘言:
: 最近因為調單位
: 該單位通勤時間
: 15分機車
: 5分走路
: 40分火車
: 5分走路
: 5分機車
: 共70分
: 因為想要省房租 如果這樣子通勤 會很誇張嗎
: 也聽說有人 新竹-台北通車 或是 新竹-台中
: 是不是花很多時間通勤上班的人 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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