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被開除了QQ

看板WomenTalk作者 (魔女)時間6年前 (2018/01/09 18:28), 6年前編輯推噓1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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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z517 (ez)》之銘言: : 被老闆告知開除,做到月底 : 理由是無法配合正職時間排班 : (我是PT,只上假日班) : 但明明面試時都有先講好了才錄取 : 大概是當初檔期很缺人 : 只好場面話先說可以接受 : 檔期過了就叫我回家吃自己 : 實在有點傻眼,原來這就是社會現實嗎 : 有沒有一樣也被開除過的板友可以一起討拍拍QQ [心得] 被離職的保障法 http://blog.mixflavor.com/2017/12/you-are-fired.html?m=1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070227003009&id=781698008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070227003009&id=781698008   豐富圖文版:http://blog.mixflavor.com/2017/12/you-are-fired.html   1. 絕對不要答應公司的無理要求,不照勞基法遣散就免談!如果公司態度很強硬的話你 要覺得開心,因為你可以準備好好修理對方了!   2. 想辦法套出公司逼你自己離職的關鍵語句,對話截圖或直接錄音都可以,如:你不離 職的話就讓你在業界名聲很難聽、讓你死得很難看……等。(只要自己是對話方其中之一 就可以不必告知對方直接偷錄,不算妨害秘密。)    3. 假設公司說你不自己離職就要直接放你無薪假的話,你要更覺得開心,因為公司又違 法了!無薪假一定要雙方合意才能放,而且就算放無薪假,公司還是要每個月付給你2200 0(2018年起的基本工資)和勞健保,躺著也有錢拿,還可以去兼職,搞不好賺得比本來 多 無薪假是名詞本身有問題,無薪假的規定是指減少工作量,減到至少要給基本工資的程度 ,其實不是無薪,是減工作亦減薪。 所以的確最少要給基本工資,而且勞健保級距不因此減少。 4. 有的公司會用莫名其妙的名目想叫你自己繳在公司服務期間的勞健保,絕對不要同意 ,因為那本來就是公司該繳的。   5. 開始計算到底公司欠你多少假、多少錢,記得算每日平均工資是多少,因為還有一條 「從公司不讓你上班開始一直到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期間的薪水」也是屬於你的。   6. 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節,只要證據充足的話勞工局絕對會站在你這邊的,而且勞 工局基本上會比較採信勞工的說法而不是公司(資方)的說法。   7. 寄「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上為:本人OOO於民國OOO年OO月OO日被OOOOOOOOOO 公司負責人OOO要求自請離職、亦無法進公司辦公室正常執行工作業務,故本人已向OO市 政府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依民法234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 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同法第487條前段規定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 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台端之行為已構成受領遲延,茲催告台端 於雙方約定上班日履行受領義務,否則自行負擔遲延責任。   8. 存證信函真的很重要,因為要避免公司用「曠職」的理由把你解決掉(也就是說誣賴 你是自己不來公司上班的,公司找不到人只好用曠職把你解僱囉)。   9. 等著勞動局通知勞資爭議調解會議,調解當天請務必把所有可以印的證據都印出來準 備好,錄音檔也帶著。另外當天禁止錄音,勞動局的人通常會提醒你。   10. 開會當天要立場堅定,只要是公司欠你的就一定要拿回來,年終、遣散費、非自願離 職證明(這個最重要,不然你無法申請失業補助)都一定要拿到,因為公司的不守法害你 還要忙這些有的沒的,你根本不該寬容。   以上,在2017年的最後一天祝大家都能遇到好公司、好老闆!   (感謝i道律師事務所殗師娘講悄悄話ūㄗ悇袺鰝k律知識)   補充: 存證信函產生器? https://lalg.herokuapp.com/ 這些的確都是常識,但多補充幾點: 1.公司給的任何文件你都不要簽,而且至少都可以「拿回家去」,因為依法你本來就有審 閱期,而且絕對有權利拿去跟別人討論,不讓你拿回去本身也是公司違法,就盡量讓公司 有更多違法事證吧! 2.文件不要簽還有一點很重要,因為簽了就換你要舉證你是否被迫,偏偏除非你有錄音錄 影,而且法官願意承認你公司的那個狀態符合脅迫,不然換你倒楣。 3.還有那種故意發薪日逼你簽,不簽不給薪水的,這種的更要告,積欠工資罰很重,而且 沒有理由,反正老闆死都不能欠員工薪水。 4.申請調解請不要用「爭取資遣費」、「追討積欠工資」、「勞保投保不足額」之類小毛 病,除非你自己本來就不想幹了。請盡量用「確認雇傭關係」,這樣調解期間要照算工資 ,如果之後公司依然要你走,那資遣費算到調解成立當天為止,好歹也多要個幾千塊,如 果可以繼續上班就更沒問題了(別以為只有走人這種結局,我碰過不少回去上班的,尤其 是大公司,回去上班、換單位,薪資待遇照舊)。 5.一開始或許會恐慌,請記住關鍵,立刻打電話給當地勞政主管單位,他們全都見多了, 大概什麼狀況都猜得到,會告訴你接下來該如何是好。 還有一個同歸於盡法 高薪低報的勞工極端保障法 https://m.facebook.com/momoge 想起一個奇特的案例跟大家分享,這是一個勞工自己檢舉自己的案子。 有個勞工被資遣,資遣後很不爽,於是拿自己薪水袋來研究,發現有玄機,就是自己每個 月領的跟勞保投保薪資有差距,被高薪低報了。 高薪低報表示你的勞保投保薪資被低估,「好處」是你可以少繳一點保費,壞處是會影響 你的資遣費、退休金、育嬰津貼、失業給付之類有的沒的,我承認不少勞工為了少繳保費 甚至要求雇主高薪低報,但這絕對是違法的,而且對雇主非常不利。 所以都會提醒雇主不要為了幾十塊錢跟自己事業過不去。 勞工可以做的手段,一是調解,基本上都有公式可以直接計算,可以拿回差價,也是比較 正常的手段,其實我們還滿常做這種事情的,連公式都背起來。 但這樣勞工覺得還是不爽,因為他只拿回「原本就該拿的錢」。 於是他很天才的用了「向國稅局檢舉自己逃漏稅」這招。 因為高薪低報(這個案子是有些薪水用現金給付沒列入扣繳,如果全額列入這招就沒用了 ),所以涉嫌逃漏稅。 對商家而言,惹勞保局健保局都是小事,惹國稅局就慘了。 結果一查下去,發現這勞工還真的逃漏稅--其實也沒多少錢,但這表示雇主協助逃漏稅, 還涉嫌為造文書,而勞健保低報,也涉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至於差額必須補繳還有 罰款就不用講了。 逼得老闆主動找勞工談,想辦法和解,當然,除了原本的賠償,還有和解金一筆…… 我當然不鼓勵大家做這種事,但只要有心,你會發現法律條文對資方是非常嚴格的,勞方 絕不是沒有手段可以運用。 這也是為何,我們平常諮詢的對象,資方常常比勞方還多,他們怕死這種事情了。 當然也有不怕死的惡劣資方,但像種的更要去跟他談,談了就有證據,不談反而沒證據。 附帶一題,還真有資方以為自己「什麼資料都沒有」你就拿我沒折,其實正好相反,法律 規定雇主有一大堆資料保存義務,光沒資料你就要被罰一堆,然後變成勞方說法足以採信 ,只會更倒楣。 但不是沒有風險 以下是討論 反對意見 簡單來說就是懶得理他,因為真要攤開,最後這勞工也賠不起,在有限損失下妥協算是他 的運氣,並不是他站得住腳。 違規高薪低報要扯偽造文書很牽強,更不能解釋為惡意。去檢舉自己逃稅為了證明未領取 的所得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是有明確意圖的行為。 之後資方可提出的告訴很多,只是拿不到錢,沒人有空陪他玩。 版主回覆 沒有虛報啊!他的確領這麼多,從頭到尾勞工沒有造假喔! 對資方的確本來只有行政罰沒錯,資方本來賭爛想說倒楣繳一繳就好,是後面勞工跟上意 圖使公務員登載不符--所得稅、勞保費、健保費三個都登載不符的威脅才麻煩,因為這個 是有實際案例的,雇主找個律師問就知道有多麻煩。 但勞方可是一點問題都沒有,你根本不能反告他什麼,他只是承認自己繳的稅有短少而已 --而短少的原因是雇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49.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15493713.A.991.html

01/09 18:30, 6年前 , 1F
認真推,小心連結不知道有沒有踩線喔
01/09 18:30, 1F

01/09 18:32, 6年前 , 2F
01/09 18:32, 2F

01/09 18:35, 6年前 , 3F
推 這篇很受用!
01/09 18:35, 3F

01/09 18:37, 6年前 , 4F
雖然要求留任成功,但日後會遇到更多刁難與排擠,有比較好
01/09 18:37, 4F

01/09 18:37, 6年前 , 5F
嗎?
01/09 18:37, 5F

01/09 18:45, 6年前 , 6F
推推推給他好看
01/09 18:45, 6F

01/09 18:46, 6年前 , 7F
L大,但是要是不這樣做,勞工根本是被欺負好玩的吧?
01/09 18:46, 7F

01/09 18:51, 6年前 , 8F
第六點不適用於台南吧
01/09 18:51, 8F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8:56:45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8:57:15

01/09 19:09, 6年前 , 9F
推詳細
01/09 19:09, 9F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9:12:08

01/09 19:15, 6年前 , 10F
推~
01/09 19:15, 10F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9:27:04

01/09 19:27, 6年前 , 11F
推受實用
01/09 19:27, 11F
※ 編輯: ultmisia (101.15.49.38), 01/09/2018 19:28:44

01/09 19:40, 6年前 , 12F
計時人員也成立嗎?
01/09 19:40, 12F

01/09 19:41, 6年前 , 13F
推一個
01/09 19:41, 13F

01/09 19:49, 6年前 , 14F
01/09 19:49, 14F

01/09 21:48, 6年前 , 15F
01/09 21:48, 15F

01/09 23:05, 6年前 , 16F
好厲害 收藏
01/09 23:05, 16F

01/09 23:29, 6年前 , 17F
專業推
01/09 23:29, 17F

01/09 23:54, 6年前 , 18F
01/09 23:54, 18F

01/10 02:35, 6年前 , 19F
哇靠 推個
01/10 02:35, 19F

01/10 11:35, 6年前 , 20F
感謝
01/10 11:35, 20F

01/10 19:20, 6年前 , 21F
01/10 19:20,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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