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被男友傳染愛滋又被資遣.能做網購甜點嗎?

看板WomenTalk作者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時間6年前 (2017/12/08 14:5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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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anglove (純真可愛的安東尼)》之銘言: : 大學同學被在外偷吃又沒做好安全措施的男友傳染愛滋病,結果公司年度體檢時被發現 : 公司後來百般刁難,最後以不適任為由資遣朋友,是有給資遣費... : 但朋友覺得公司歧視,有跟勞工局申訴,但還沒有結果.. : 不過朋友心裡也知道就算有結果,頂多再多拿一點錢而已,絕對不可能回去了... : 而跟男友的部分,念在舊情不打算提告,但也不歡而散分手了,完全沒有任何賠償.慘XD : PS:先說我不是當事人唷..... : 現在雖然愛滋病已經不是世紀絕症了..但是這並在一般人的印象裏面 : 是比其他的疾病更糟糕而不名譽..大眾會認為一定是你自己私生活不檢點才會得這病的 : 而且其實國內很多女性被傳染愛滋病,真的是因為愛到處拈花惹草的另一半的關係 : 先不討論那個...想請問一下大家..如果大家身邊的女同事或女朋友現在感染愛滋病了 : 她因為以前常在家裡做糕點給家人吃,懂得烘焙好吃的糕點... : 現在因為生病謀職不容易,所以現在打算要做私家甜點拿在網路上販賣(省店租人事成本) : 大家可以給些我們一建議嗎?? 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 第5條(國民就業機會之保障)【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第1款、第4款、第5款~§65;第2項第2款、第3款~§67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第5條第2項就有提到不能要求員工提供隱私資料,包含HIV篩檢資料 先要你去,阿不對,先要你朋友先去告前公司,這筆很大條,大概可以撐半年左右不用工作的正常開銷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8.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12715840.A.0E1.html

12/08 14:58, 6年前 , 1F
謝謝資訊分享^^
12/08 14:58, 1F

12/08 15:13, 6年前 , 2F
我用跟那帳號認真 浪費時間
12/08 15:13, 2F

12/08 15:15, 6年前 , 3F
12/08 15:1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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