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文長 面臨強暴後的陰影(新增原po回應

看板WomenTalk作者 (忙茫忙茫忙茫)時間6年前 (2017/11/13 09:29), 6年前編輯推噓7(708)
留言15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因為有轉發給朋友看 朋友有滿多想法的 雖然不見得有幫助 但希望可以給原po的朋友參考 ----------------分隔線---------------- Hi 想給原po的朋友一些話 我大概花了20年才可以對過去發生的事情做切割和斷開 要說從陰影走出來也可以 因為發生在很小的時候 (當然在某些事情上還是會有影響的這不否認) 誠心建議: 1.身邊要有正面思考 正向能量的人 能隨時協助的人 盡量多跟這種人在一起 而且是要怎麼樣都不會被負面思考影響的人 這個以我的經驗 其實很少 而且需要強大的耐心 一般成年人都不見得有這種耐心(就這麼多年也才遇到一個) 大部份說個十幾次的一樣內容通常人跑掉也是正常的 其實這種存在感已經差不多可以當心理醫師了 差別只在於他無法開藥給你 這種人的角色會是心靈上的mentor 2.最好身邊也可以有一起打拼生活的同伴或朋友 不一定指工作,運動 散心 戶外活動 專業能力 上課 什麼都好,重點是生活要有所謂的 重心 若上述第1項是指無形的,第2項就是指有形的 3.慢慢培養強健,成熟的心靈.. 要走出來最後還是要靠自己的意志力 這比重其實還是最重的 一定會怨恨當年的多少無知而導致事情的發展 讓自己走向無限的低沉輪迴中 想提告,若法律上還站的住腳的話就去搜集 但前提是要想清楚你該承受的東西 還有要付出的時間 資源成本等等 這些都是代價 我只能說我算幸運的了 以前的人格思想行為負面上的的扭曲 到後來慢慢走回正規 沒有走向自殺毀滅的方向 當意識到自己心靈能走向正面的發展時 才真的會有走出來的感覺 我覺得上述條件缺一不可 不然你的生活永遠都會受影響 要知道...你還有好幾十個年頭要走... 除非你希望以後一輩子都這樣過 不然怎麼樣都要想辦法做些什麼事 心靈的爭扎和生活的經歷過程絕對是條漫長的路 希望你身邊有人能陪你走過去 ※ 引述《style0214 (OvO)》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代PO) : 醫生某方面來說也沒錯的,因為台北的診所這間離我最近 : 我這半年來時不時就會因同樣問題去找醫生 : 我當時很難過,但醫生也是為我好才這麼說的 : 畢竟要好起來大部分還是得靠意志力 : 但我還是沒勇氣再看醫生…. : 凌晨04:38有人提出連鎖麵包店在清水只有那兩家是沒有錯的 : 不是二樓有咖啡廳的那一家 : https://imgur.com/a/u4zja : Q:同事可以當人證嗎? : 關於當初那些同事,跟我好的同事好像已經不在職了 : 剩下的,嗯..就是跟店長一陣線的… : 雖然她們知道,但不可能幫我…… : 另外,當初朋友po爆**社的時候,還遭到自稱梁的朋友的人說 : 有證據證明再講,不然不要自己倒貼被x了才在這邊哭夭 : 提告的部分,事情是在2014年底發生的,已過了三年….. : 這樣子提告還有機會嗎… : Q:目前跟家裡的狀況? : 傷害已造成..我一直都在學習不要讓陰影籠罩自己。 : 關於家庭,目前就是沒有任何往來了 : 不過有一直透過信任的親戚了解家裡現況,之後可能也會替我去家裡協調吧 : (非常謝謝親戚的雪中送炭) : 我也會學著為自己跟男友未來打算的 : 非常謝謝鼓勵 : Q:為什麼被傷害還要一直給錢? : 我也覺得我很怪 : 可能斯德哥爾摩還沒好吧XDD.. : 因為這事一直輾轉難眠,早上7點多才睡著到10點就睡不著了 : 醒來就馬上來看大家的留言了,真的非常謝謝大家的鼓勵 : 我會努力去處理家庭這一塊的! : ------------------------------------------------------ : 根據我了解原PO的家庭真的是最慘的那一種.... : 但不方便PO上來,謝謝鄉民的給的建議QQQQ : 希望原PO可以趕快好起來QQQQQ : 我也很希望這是幻想文但是這居然就是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09.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10536540.A.973.html

11/13 09:31, 6年前 , 1F
林作家不是被強暴 是合意性交 來帶風向喔?
11/13 09:31, 1F
並沒有@@ 應該只是說最後沒有走向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的這個結局 沒有批評帶風向的意思 希望不要誤會

11/13 09:45, 6年前 , 2F
林作家的事爭議太大 以她為例也許推文會整個歪掉
11/13 09:45, 2F
謝謝哦 恩 其實不是我打的文...我還是問一下好了 thanks~~(已移3個字) ※ 編輯: ivamp (111.82.109.10), 11/13/2017 09:58:39

11/13 11:43, 6年前 , 3F
林作家是不是從頭到尾都合意性交 目前還是有爭議啊
11/13 11:43, 3F

11/13 11:43, 6年前 , 4F
一般認為即便後來是合意性交 但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的時候
11/13 11:43, 4F

11/13 11:44, 6年前 , 5F
應該不是合意性交,是性侵或者說是強姦
11/13 11:44, 5F

11/13 12:33, 6年前 , 6F
我覺得林作家的事我們都非當事人而且沒有完整證據不
11/13 12:33, 6F

11/13 12:33, 6年前 , 7F
能果斷說合不合意
11/13 12:33, 7F

11/13 12:44, 6年前 , 8F
對 就是還有爭議
11/13 12:44, 8F

11/13 13:48, 6年前 , 9F
一樓這種的真的神煩,明明你才是想帶風向的~"~
11/13 13:48, 9F

11/13 13:48, 6年前 , 10F
而且這篇這麼有建設性,你也只會回這種的......哈
11/13 13:48, 10F

11/13 13:57, 6年前 , 11F
建議刪文重發 文章內容真的不錯 別牽扯爭議人物就不會離題
11/13 13:57, 11F

11/13 17:36, 6年前 , 12F
一樓是會通靈還是去觀落陰過?你這麼清楚第一次性關係發生
11/13 17:36, 12F

11/13 17:36, 6年前 , 13F
時女方的完全心態?臺灣性侵成案率超低只代表證據不足不代
11/13 17:36, 13F

11/13 17:36, 6年前 , 14F
表沒事
11/13 17:36, 14F
謝謝樓上幾位 要走出來其實談何容易 文內都是真實轉述 若對別人有一點幫助的話就夠了 ※ 編輯: ivamp (111.82.109.10), 11/13/2017 18:23:36

11/13 19:01, 6年前 , 15F
星粉定期發作
11/13 19:01, 15F
文章代碼(AID): #1Q2FLSbp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Q2FLSbp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