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偷吃想分手 小三開這條件讓大老婆怒了

看板WomenTalk作者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時間7年前 (2017/06/03 10:14), 7年前編輯推噓12(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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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醫偷吃想分手 小三開這條件讓大老婆怒了 新聞內容: 2017年06月03日07:47 (更新:新增動新聞) 大台北地區一名已婚雷姓開業醫師透過臉書找到蘇姓舊情人,兩人很快重燃愛苗,事後雷 男察覺妻子起疑,提分手想結束這段婚外情,蘇女竟開出唯一條件:「你要告訴你老婆, 讓你老婆知道有我的存在。」雷男不得己只好向妻坦白,雷妻怒不可抑,控告兩人通姦, 事後怒火平息才原諒丈夫並對夫撤告。台北地檢署昨將雷男不起訴,但蘇女挨告部分仍持 續偵辦中。 10多年前蘇女到醫院看病,由雷男負責看診,由於雷男的細心照料,2人從醫病關係昇華 成為男女朋友,但交往幾年後因故分手,雷男另結新歡並結婚,蘇女則始終維持單身。 2年前雷男想起蘇女,不知她過得好不好,就透過臉書搜尋找到蘇女,2人見面後舊情復燃 ,雷男開始背著妻子與舊情人交往,但雷妻很快就察覺丈夫舉止異常,雷男發現妻子起懷 ,想在婚外情曝光前斬斷孽緣,因此向蘇女提分手。 蘇女得知原委後,沒向雷男要一毛分手費,只開出唯一條件:「你要告訴你老婆,讓你老 婆知道有我的存在。」雷男遇到這個難題,內心掙扎許久,最後決定向妻子坦白,說出2 人不僅交往還發生性關係的經過,雷妻當場氣炸,怒告2人通姦。 事後雷妻怒火平息,決定原諒丈夫,並主動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北檢昨將雷男不起訴。 至於雷妻則堅持控告蘇女部分,據悉蘇女辯稱她確曾與雷男發生性關係,但那是在10年前 雷男還沒結婚前,2人還是男女朋友時發生的事情,等到雷男結婚又找上她之後,2人始終 只是普通朋友,並無發生性關係。該案仍由檢察官調查中。(呂志明/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00:00 更新時間 07:47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03/1131322/ 心得: 醫師搞小三...正常能量釋放 簡直就是日常 舊情人聯絡...不意外 你的對象 堅持要跟舊情人當朋友的 請小心了 舊情人出軌新聞多到直追醫師搞小三新聞 (請考慮給沒有舊情人的肥宅機會,謝謝) 小三不知道 醫師妻子為了錢幾乎都是原諒醫師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93.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6456070.A.E83.html

06/03 10:37, , 1F
乖乖拿錢不就好了
06/03 10:37, 1F

06/03 10:37, , 2F
「雷男發現妻子起懷 」起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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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0:57, , 3F
分手费?欠妳的嗎?
06/03 10:57, 3F

06/03 11:03, , 4F
不作死就不會死 有夠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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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03, , 5F
事實上就是有人願意當醫師的2nd,3rd也不願意當肥宅的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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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03, 6F

06/03 11:30, , 7F
你的標題注音文欸xD
06/03 11:30, 7F
喔 謝謝提醒 標題是記者下的阿 我們國家的記者素質.... 為了符合版規 我修改新聞標題了 原本新聞標題請見連結網址 版規沒有寫不能修改標題

06/03 11:40, , 8F
我只有正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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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43, , 9F
「我想被告」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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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47, , 10F
教訓出軌男不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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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ysheep (114.47.193.241), 06/03/2017 11:54:18

06/03 12:00, , 11F
沒教訓到阿,撤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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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2:11, , 12F
裂痕一旦出現,不是撤告就沒事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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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2:41, , 13F
好棒喔 又一個簽約的垃圾卻不用負違約刑責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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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41, , 14F
只撤告配偶的法律真的很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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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56, , 15F
女人就該學男人要告就兩人告給他死 姑息男人外遇老公
06/03 13:56, 15F

06/03 13:56, , 16F
八成還會有下一次 那就只能說活該了
06/03 13:56, 16F

06/03 14:00, , 17F
男人婚後常常爆外遇或嫖妓某種程度也是女人縱容出來的
06/03 14:00, 17F

06/03 14:23, , 18F
小三是那麼想被告喔還想讓元配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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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1, , 19F
男人自己劈下去的,為什麼總是女人在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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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05, , 20F
只撤告配偶的法律,到底是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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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06, , 21F
噁心的男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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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36, , 22F
這樣的男人多半只會覺得 呼好險 ,裂痕啥的…出軌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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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36, , 23F
不會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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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39, , 24F
醫生賺那麼多,元配通常會原諒的,小三傻了
06/03 15:39, 24F

06/03 15:49, , 25F
元配通常會為了錢原諒,但整個家從此進入元配容易疑神疑
06/03 15:49, 25F

06/03 15:49, , 26F
鬼常常吵架的無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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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56, , 27F
噁心法律憑什麼可以對配偶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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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56, , 28F
什麼時候才要廢但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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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6:26, , 29F
只撤告配偶跟噁心男權有什麼關係= =?如果性別互換
06/03 16:26, 29F

06/03 16:26, , 30F
,女方外遇而丈夫去告,一樣可以撤告配偶只告小王啊
06/03 16:26, 30F

06/03 16:26, , 31F
06/03 16:26, 31F

06/03 19:14, , 32F
看是誰定的法啊,搞笑喔
06/03 19:14, 32F

06/03 22:09, , 33F
為什麼一堆人都要原諒外遇者..
06/03 22:09, 33F

06/04 02:55, , 34F
會原諒外遇老公通常因為元配沒經濟能力
06/04 02:55, 34F

06/04 04:44, , 35F
標題是記者下的,阿你po之前不會改喔?還把錯推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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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4:44, , 36F
者,新聞標題本來就沒有規定不能注音文,是ptt才有的
06/04 04:44, 36F
很多版都會規定不能改新聞標題 轉載文章 本來就是盡量不要更改是基本的道德好嗎? 新聞標題本來就不該有注音文 記者的文筆用詞 對社會都有示範作用在 所以有些國外知名的雜誌如TIMES等 記者的文筆用詞都要有一定的水準 是台灣記者越來越淪喪 才會用一堆注音文、火星文來當標題 只求聳動 沒有自我要求 ※ 編輯: manysheep (114.47.203.209), 06/06/2017 05:38:30
文章代碼(AID): #1PCXk6w3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