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主管看到我們罵她 全被FIRE了已回收
→
03/11 17:20,
03/11 17:20
本魯是鍵盤文組
不懂法律
可是本魯覺得這句話很有問題
難道主管可以直接翻私人信箱看隱私嗎?
本魯總覺得即使是公司電腦
也不是說能看就能看的
特別是涉及私人帳號的問題
推
03/11 15:21,
03/11 15:21
你知道這有多麼不可行嘛!
不是技術上不可行
而是財務上不可行
你知道一直被備份這種東西需要多大空間??
本公司沒事就在昭告空間不夠用了
請大家行行好
節約使用
你叫公司多花點錢備份這些巨大資料??
別傻了!!
備份SQL、VM都很吃緊了
還給你備份這玩意??
※ 引述《doggy1985 (火鍋人)》之銘言:
: ※ 引述《dizanwan (地地)》之銘言:
: : 我和我的三個同事們有自組一個小群組
: : 常在裡面罵主管 因為主管真的很廢 啥都不會
: : 結果前天同事電腦賴忘記登出 主管心機重 去點來看 氣的半死
: : 隔天就叫我們四個都不用去了
: : 雖然有拿到非離職證明 但沒有想要去申訴
: : 不知道也有人是因為罵主管被發現而被FIRE的嗎
真的是笨蛋主管
剩下的工作一定會全落到主管或同事身上
依照鬼島的公司的常態
做那麼多也不會加薪
還不如先找候補再用考績或加重工作逼退
: 勞基法
: 第 12 條
: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哈哈哈哈哈
: 用公司網路電腦罵主管
: 被抓包活該
: 第 18 條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 一、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 二、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 還給你資遣費算好了
: 哭哭啼啼咧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個用法本魯也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這看起來比較像私底下咒罵
就有點像我跟A君互相寄信罵主管一樣
只要沒有主動公開
應該不太算是重大侮辱
難道我在信箱草稿中罵主管
也算重大侮辱??
如果要吉下去
那至少也要公然侮辱
更何況未經同意就用別人的line帳號看群組
本身就是個問題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17.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9225430.A.9FE.html
推
03/11 17:45, , 1F
03/11 17:45, 1F
→
03/11 17:46, , 2F
03/11 17:46, 2F
推
03/11 17:48, , 3F
03/11 17:48, 3F
重點是主管可以用別人的帳號亂點、亂看東西??
本魯覺得這點很有問題
老爸老媽都不行了
何況主管??
※ 編輯: Rodrigo (114.42.217.124), 03/11/2017 17:50:53
推
03/11 17:49, , 4F
03/11 17:49, 4F
→
03/11 17:51, , 5F
03/11 17:51, 5F
→
03/11 17:51, , 6F
03/11 17:51, 6F
→
03/11 17:51, , 7F
03/11 17:51, 7F
→
03/11 17:52, , 8F
03/11 17:52, 8F
做種事超浪費時間又浪費錢
因為要多找MIS監控
偏偏MIS光是防火牆這些blahblah
都忙不過來
還給你搞監控員工電腦這種沒產值的事
尤其是這個年代
更沒有意義
大家忘記了嗎?
有手機啊!!!!
學yoyodiy那要繞過監控很容易的!!
要評鑑的話
還不如看實際的工作績效
順便一提
鬼島MIS的薪水實在是.....
要MIS認真抓公器私用也是不大可能
→
03/11 17:52, , 9F
03/11 17:52, 9F
→
03/11 17:52, , 10F
03/11 17:52, 10F
※ 編輯: Rodrigo (114.42.217.124), 03/11/2017 18:03:26
→
03/11 17:59, , 11F
03/11 17:59, 11F
本魯的看法是這樣的
你在伺服器留了一個txt文字檔
裡面寫主管是母豬!!
這樣就算是了
但涉及私人帳號這種本來就不是給你看的時候
就有點複雜了
頂多用公器私用辦他就是了
※ 編輯: Rodrigo (114.42.217.124), 03/11/2017 18:17:52
推
03/11 18:18, , 12F
03/11 18:18, 12F
我們不是在說侮辱問題嗎?? @@
這個又是另外一回事
然後本魯忍不住想說
擔心這個還不如擔心駭客、病毒
本魯公司的windows server 2003真的中獎了!!
沒發生過員工洩漏機密 @@
→
03/11 18:18, , 13F
03/11 18:18, 13F
→
03/11 18:20, , 14F
03/11 18:20, 14F
→
03/11 18:26, , 15F
03/11 18:26, 15F
對對!!
本魯只想到技術層面
沒有想到老闆可以到處佈下他的爪牙!!
※ 編輯: Rodrigo (114.42.217.124), 03/11/2017 18:33:57
推
03/11 18:50, , 16F
03/11 18:50, 16F
→
03/11 18:52, , 17F
03/11 18:52, 17F
→
03/11 18:52, , 18F
03/11 18:52, 18F
→
03/11 18:53, , 19F
03/11 18:53, 19F
→
03/11 18:55, , 20F
03/11 18:55, 20F
沒錯
員工洩密可以事後依據損失求償
但還是不能任意監控私人帳號再搞甚麼飛機
※ 編輯: Rodrigo (114.42.217.124), 03/11/2017 19:01:18
→
03/11 19:03, , 21F
03/11 19:03, 21F
→
03/11 19:03, , 22F
03/11 19:03, 22F
→
03/11 19:05, , 23F
03/11 19:05, 23F
→
03/11 19:06, , 24F
03/11 19:06, 24F
→
03/11 19:07, , 25F
03/11 19:07, 25F
↑專家
※ 編輯: Rodrigo (114.42.217.124), 03/11/2017 19:12:52
推
03/11 19:29, , 26F
03/11 19:29, 26F
→
03/12 01:08, , 27F
03/12 01:08, 2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閒聊
153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