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爸爸沒能力媽媽想離婚已回收
高中公民老師跟我們強調,如果課業不好沒興趣,最起碼遺產如何分配要學好
後來我非常認同這句話(我並非法律系,若有錯還請糾正),先強調以下純屬敘述,並沒
有詛咒之意
我認為你的擔心情有可原,還有如果你媽真的很想離婚,你就勸她趕快離
為了小孩這個真的不是問題,因為小孩這樣也會過的很痛苦,不如早點分開對彼此都好
首先
除非你爺爺奶奶很愛你媽,有立遺囑給你媽,你媽才有機會分到遺產
但!
如果爺爺奶奶立遺囑時,特地把你爸剔除在外(先不考慮姑姑叔叔他們不滿意遺囑的問題
)你爸如果有這麼方面知識,他有資格跟法院要求法律保留的特留份
解釋一下
應繼份:沒有立遺囑時,大家談不攏,法律所保障的遺囑分配法
若爺爺過世,奶奶繼承全部的一半,剩下的才由兒子那輩平分,身為孫子的你跟你媽媽拿
不
特留份:有立遺囑,但有其餘有繼承權的家屬不滿意(如繼承的金額少於特留份規定的金
額
假設你媽媽有在遺囑裡,但爸爸被剔除。這時你爸有權利要求拿回法律幫他保留的遺產
爺爺過世時,奶奶的特留份為應繼的二分之一,爸爸則為應繼的三分之一
也因此你媽媽所能分到的金額會比遺囑還來得少。
既然你媽媽現在才是掌管店面生意的人了,就代表她有做生意的經驗與能力,等到籌到開
店資金,另起爐灶,靠自己跟靠身為小孩的你,還比較好
期盼你家的問題能夠好轉
※ 引述《mochuew (watermelon)》之銘言:
: --手機排版如傷眼請見諒--
: 原本假日回家想要開開心心的放鬆
: 沒想到剛剛爺爺跟媽媽又因為我那個無能的爸爸吵架
: 加上自己想了好多事越想越難過
: 先提一下家庭狀況(不巧被認出來的話 拜託不要認我)
: 爸爸一向沒有責任感 對老婆 小孩 甚至整個家庭都是
: 工作只有家人叫他做才會做 預先備料的事他從來沒有插手過
: 不管家裡有事沒事 就是跑出去跟一堆狐群狗黨的朋友吃喝聊天
: 常常在外面喝醉 還要出動我媽出去接他回家....
: 家裡是開店做生意的 店是從曾祖父那代就傳下來的
: 也是爺爺奶奶以前的打拚才有我們現在的住家跟店
: 前幾年爺爺他們把店給我爸媽接
: 但就出在我爸沒有責任感 沒有想要接下這間店的心
: 現任老闆的他比以前更誇張
: 沒做多少工作 也完全不會顧店 每個月只有要跟我媽要錢最積極
: 恣意妄為 沒能力沒腦袋還怕別人看不起他
: 家人唸他他不爽 冰的
: 喝酒發酒瘋 冰的
: 沒人執行他的爛決定 冰的
: 跟媽媽要錢 媽媽跟他說錢難賺不要浪費 冰的
: 諸如此類 讓他不爽 讓他沒尊嚴的事 他就是三字經+冰的
: 砸壞過桌子玻璃 家裡賣的東西 冰箱 椅子 姑姑的筆電 等等(反正砸的絕對不是自己
的
: 東西顆顆)
: 前陣子還被罰兩次 加起來快要十萬塊
: 然後他還不以為意 到處炫耀呢
: 扯遠了
: 心情之所以會差是因為剛剛跟媽媽聊天聊家裡的事突然覺得未來好迷茫
: 因為爸爸個人素質的關係 朋友自然都是一堆阿貓阿狗
: 加上我爸蠻笨的(類似把家裡商業機密告訴同業的事情都做過)然後又很容易捅婁子出
來
: 媽媽告訴我 很多人都在等爺爺奶奶過世後想設計我爸
: 其實大家心裡都有默契 爺爺奶奶也說他們都有防範
: 但是我心裡還是好怕
: 我爸現在很愛出去賭博 打電動機台
: 然後下體一段時間就會癢
: 很怕之後店只剩爸媽的日子
: 房子會被爸爸拿去抵債
: 媽媽被家暴....
: 然後媽媽現在根本不愛我爸 也想離婚 只是為了小孩而繼續撐著
: 同時也擔心媽媽之後分到財產就遠走高飛
: 不管我爸怎麼讓爺爺奶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7.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270893.A.C0B.html
※ 編輯: weisayhi (223.137.217.143), 11/28/2016 02:27:27
※ 編輯: weisayhi (223.137.217.143), 11/28/2016 02:28:3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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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姑姑去法院要求的話,是可以拿到的,因為她是爺奶的直系。
但如果爺奶本人不願意給也認為姑姑沒盡照顧之實,或許有機會提出子女棄養,來剝奪姑
姑的繼承權,這可能要找專業的律師來諮詢,我沒有研究那方面了
※ 編輯: weisayhi (223.137.217.143), 11/28/2016 0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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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isayhi (223.137.217.143), 11/28/2016 02:38:13
※ 編輯: weisayhi (223.137.217.143), 11/28/2016 02:41:1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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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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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為大家學的時候都是這樣學,至少我學的時候是配偶有法律規定二分之一,子女才
為均分(印象很深刻老師強調用一半這字眼會跟小孩的均分搞錯)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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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律保障的二分一並非實質的二分之一,而是剩餘少數的二分之一
※ 編輯: weisayhi (223.137.217.143), 11/28/2016 13: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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