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檢舉區 "目前未達標準"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曼娜)時間8年前 (2016/07/21 10:42), 8年前編輯推噓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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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之銘言: : 標題: [板務] 關於檢舉區 "目前未達標準" : 時間: Thu Jul 21 01:58:52 2016 : 任何無違反板規的文章都算正常文章,有問題的是那些只因看不順眼,心胸狹窄,在推文 : 興風作浪,發洩挑釁,在檢舉區蓄意誣陷,濫舉濫報的那群人。 他們行徑足以/意圖引起 : 紛爭,應該已違反板規7。 因為太有趣了~ 所以來回一下這一小段~ 根據 ¢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不知道在哪邊可以找到這份的話,Violation精華區有)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依站規第十條而言,除了被指名人身攻擊以及其他個人權利相關(例如著作權),其他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檢舉。 又根據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不知道在哪邊可以找到這份的話,Violation精華區有)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依照這兩條規則,若板主因此判定檢舉人違反板規7(意圖引戰或足以引戰)而受到懲處, 就可以直接找組務申訴並且讓板主吃個警告了。 上一個想要這樣做的板主聽說是一隻會曬太陽的魚... 已經翻肚一陣子了 :) -- http://i.imgur.com/7LS9R0D.gifv ㄚ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78.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9068929.A.892.html ※ 編輯: mono5566 (114.26.178.203), 07/21/2016 10:46:09

07/21 10:47, , 1F
阿...忘了放大決~ 不爽PTT 不要來R~~~~
07/21 10:47, 1F
※ 編輯: mono5566 (114.26.178.203), 07/21/2016 11:06:04

07/21 11:29, , 2F
噗爽噗要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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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1:56, , 3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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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自己亂解釋板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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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2:53, , 5F
雖然我對這個沒有興趣,不過還是幫推一下。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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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07, , 6F
太深奧,他們程度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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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18, , 7F
八卦版也是這樣規定的?
07/21 13:18, 7F

07/21 13:27, , 8F
這是站規,層級比板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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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40, , 9F
幫標重點一下好了,「檢舉」是站規賦與使用者之權利。
07/21 13:40, 9F

07/21 13:48, , 10F
當然是啊 就好比 發文也是站規賦予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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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49, , 11F
但可以檢舉惡意發文 那惡意檢舉怎麼防治 法辦?
07/21 13:49, 11F

07/21 13:56, , 12F
無法防制,亦無法可辦。檢舉並不代表被檢舉人有違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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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56, , 13F
規事實,還得經由板主作認定,對板主認定有異議可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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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56, , 14F
常的程序進行申訴。 o'.'o
07/21 13:56,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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