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說人噁心不是侮辱? 那這法官是恐龍?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別叫我岳父)時間8年前 (2016/07/18 00:22), 8年前編輯推噓18(2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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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問板主大人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判定是假的?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4,簡上,113 【裁判日期】 1040721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簡0坤犯公然侮辱罪,共貳罪,各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又於100 年11月11日某時,在不詳處所,登入其上開臉書網 頁,張貼「幹隔壁大魯麵的噁心老太婆竟然都跟客人說我去 偷看她上廁所你娘勒自我感覺良好過頭了吧」等文字,以「 噁心」等語,公然謾罵梁梅英,足以貶損梁梅英之人格及社 會評價。嗣因經梁梅英之子黃聖峰之友人王立德於102 年7 月間上網查看發現前揭貼文,即轉知梁梅英,始循線查悉上 情。 : 關於此案的判決標準,「噁心」一詞不會判定為人身攻擊(針對個人), : 但如果針對族群可能會引起不同族群間的紛爭,例如:某某職業很噁心、 : 他們的行為很噁心。雖然這個詞彙並不構成個人人身攻擊,但可能引起不同 : 族群間的紛爭。 如果板規凌駕於法律 那我說你噁心你不能告我喔 因為畢竟是你認證 針對個人說噁心是不會判定身攻擊的 簡直是幫這裡開了一扇大門 這樣對大家都不太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40.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8772526.A.A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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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打了 版主的臉已經夠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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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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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認定應該就是無恥之恥是為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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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被告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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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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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可以無恥 無恥之恥是為無恥 罵的人沒有污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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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PTT,不是法院,不要想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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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者理是一個世界QQ 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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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臉被打到 家人都認不出了 別這樣好嗎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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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罵的人聽不懂人家罵什麼 也只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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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這種人出社會遲早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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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貴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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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你敢質疑習近平嗎?在北韓你敢質疑金正恩嗎?在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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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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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質疑優質台男 一邊嘲諷嘰笑一邊要求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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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這篇戰到頂天了 好噁心的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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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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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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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挑戰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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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 你字數可以多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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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有規定60字嗎? ※ 編輯: Windkiller (36.230.140.173), 07/18/2016 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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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不多一點 讓她太快看完 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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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明瞭咖重要 ※ 編輯: Windkiller (36.230.140.173), 07/18/2016 0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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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質疑習近平OK的 https://youtu.be/u1CG7LaT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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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h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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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這篇在興奮什麼?309是需針對特定人,不特定人無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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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銅鑼灣書店事件才剛過不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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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複大人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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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女生欸 說一下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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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G在悲憤什麼 重點又不是在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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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明顯 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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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此文作者找了與版主判決不相干的文自嗨。唯一同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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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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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談的是什麼樣的文字是人身攻擊的標準好嗎,你拿309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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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要件須特定人來談根本就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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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沒問題吧@@ 噁心 (等)謾罵 字眼 噁心 = 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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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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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討厭拿判決來說嘴的人 法官明明自己都標準不一了 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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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說法官孔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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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G噁心中 造成閱讀障礙 大家原諒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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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本身也會引用上級法院對於事物的見解作為參考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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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不覺得拿判決中法官的見解作為人身攻擊標準是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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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專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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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那麼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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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都出來了 八卦版麻煩你好好檢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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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有檢舉王就夠了 ※ 編輯: Windkiller (36.230.140.173), 07/18/2016 00: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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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某G看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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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回 麻煩你惹 告訴我們噁心不是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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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笑了,建議以後版主須為法律系或修法律學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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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你噁心 會被吉 也不能說你眼瞎 也會被吉 我發的是板務 是建議 是建議 是建議 不過你這建議不錯 發篇板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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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的也會亂凹啊 美國大法官就凹的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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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dkiller (36.230.140.173), 07/18/2016 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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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 礁 沖之鳥 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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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講法律 更不可能講道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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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期待PTT版主群有法知識背景,故這群人會有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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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實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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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ptt不是法院好嗎?搞清楚ok?在這裡ptt版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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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決的!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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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也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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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7:18, , 54F
噁心 噁心 噁心 噁心 噁心 噁心 板主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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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7:19, , 55F
噁心 噁心 噁心 噁心 噁心 噁心 是板皇~ 是 板 皇~
07/18 07:19, 55F

07/18 07:20, , 56F
以上請搭配一休和尚op當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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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板務]夾帶[閒聊] 不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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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8:30, , 58F
我還以為鄉民最討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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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35, , 59F
噁心不算汙辱吧…個人感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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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39, , 60F
幫忙找判決真好 希望可再多找一點 整理各種詞類 最好有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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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39, , 61F
對性別的 這樣以後戰性別不只違反板規還容易被其他用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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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 滿口台女或滿口台男的比較會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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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54, , 63F
人家是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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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0:27, , 64F
還好吧 只是個判決 又沒有法律效力o'_'o多找幾篇比較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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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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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2:30, , 66F
法律是最低標準的道德 你都會查判決了難道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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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2:31, , 67F
版規 ptt使用者的自律規範想也知比法律寬鬆
07/18 12:31, 67F

07/18 12:34, , 68F
重點就是你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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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3:00, , 69F
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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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5:13, , 70F
倫家四女森捏
07/18 15:13, 70F

07/18 15:17, , 71F
倫家覺der妮粉嘔勳,森77 >)3<
07/18 15:17, 71F

07/18 15:19, , 72F
噁心的打臉
07/18 15:19, 7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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