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付錢嗎?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鍵盤老師)時間7年前 (2016/06/26 15:08), 7年前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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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60421 (ss60421)》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該付錢嗎? : 時間: Sat Jun 25 21:45:10 2016 : : 幫朋友代PO 那我幫朋友代回 : : 今天朋友大家一起租車出遊一個月左右 : : 途中我有脫團自由行幾天 : (在行前已表示清楚,大家也都同意) 租車的契約你有沒有簽? 有的話你就有責任。 即使你因為自由行的原因事故時不在, 對於租車給你們的人來說是一樣的。 : : 現在還車須負擔車子損傷500歐 : 他們在我不在車上的那幾天發生擦撞 : : 請問:我該與其他人平分費用嗎? : :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如果你沒有簽租約,那你確實可以不用付, 就算你簽了名,你也可以不拿錢出來,反正他們也沒想到。 「朋友」沒辦法強制你掏錢出來,頂多以後不當「朋友」 : : #補充說明:脫團時間為七天 : 事前都有講好 這七天車子租金我是沒有付的 是啊!人家對你還蠻好的,不是嗎? 這麼好說話的「朋友」那裡找? : : #補充二:同行朋友覺得我應該平分 : 目前爭論不下 所以尋求大家意見 : : (#雞婆幫補充:脫團回歸後同行朋友並沒有主動提及這件事 : 是朋友看到後主動問起 他們才解釋並表示全險會理賠 : 之後還車時發現需負擔500歐才有後續爭執發生) : 所以500歐是人家的行政處理費用,那也很正常啊! 先不管原po對一堆細節沒交代清楚補充來補充去的, 我的想法是:「假設」一個月是30天,「假設」出遊團是4人(不知道只好假設) 500歐大約18000台幣/4=4500, 共駕出遊時「假設」兩個開車的朋友都是好用的台勞時薪120, 那他們共幫原po省下120*10(一天算10小時就好)*23 (七天幫原po扣起來,使用者付費很公平吧?)/4=6900 那為什麼不這樣算?因為交情無價啊! 不想付就不要付,沒人能搶原po 頂多以後不做「朋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為個人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一年小的開著三菱的代步車載朋友共五人出遊 在回其中一個「朋友」老家時,在他家門口輕輕劃到柱子, 被求償6000,小的先付。 「朋友」和他女友幾個月後付了, 然後我們就沒再聯絡了。 20幾年的「朋友」為了一千多塊...... 給各位參考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9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6924905.A.233.html

06/26 15:15, , 1F
是你不跟對方聯絡,還是對方沒找你
06/26 15:15, 1F
要個維修費要三個月,暈了@_@ 後來他們結婚沒放帖子來。 ※ 編輯: listener0806 (180.176.91.11), 06/26/2016 15: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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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旅遊真的是毀滅友情最快的方式..
06/26 15:30, 2F
患難見真情啊(茶~ ※ 編輯: listener0806 (180.176.91.11), 06/26/2016 1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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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討厭那種欠錢不會主動提主動還的,欠人錢好像都會失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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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要完錢就可以失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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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怎麼會有人當過司機呢?當然不會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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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朋友很丟人
06/26 23:36, 7F
文章代碼(AID): #1NRtzf8p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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