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太過份! 男大生水壺射精給學姊喝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包包維)時間7年前 (2016/06/16 14:47), 7年前編輯推噓8(15762)
留言84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這個超誇張欸 因為沒有強迫威脅所以不構成猥褻罪 然後又沒有言語身體接觸所以不構成性騷擾 身體如果不出異狀不算傷害罪 水壺沒有毀損不算毀損 如果要告只能用民事的精神損傷賠償,扣掉律師費跟時間成本根本沒剩多少 超大的法律漏洞怎麼可能不修法... ※ 引述《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之銘言: : 高師大副校長王政彥表示,事發第一時間就已報案並啟動性平機制。律師陳宏義表示, : 警方以毀損和傷害罪嫌移送,雖然說非常「牽強」,但可能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因為女 : 生可能因為喝了水而覺得噁心、心理受創,需要去看醫生, 所以可以告傷害,但江姓男 : 大生的行為,沒嚴重到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如果以《性騷擾防治法》來看,又可分為行政 : 罰和刑罰兩個部分,江生的行為尚未達到刑罰的部分。對於律師的看法,警方低調的說 : ,當初有研究過相關法條,所以才決定用毀損、傷害罪嫌移送,現在全案進入偵查階段, : 將交由檢察官偵辦裁奪。(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 http://goo.gl/l0r1X3 : 心得:記得多年前台大總圖也發生過類似的例子 : 是不太明白這種行為的心態,只是好玩呢,還是被謎樣影片誤導 : 這件案子其實真的令人在意的是罰則的部分,其行為還未到刑罰的部分 : 不知大家覺得是否該需要斟酌修法?討論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66.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6059679.A.6DE.html

06/16 14:50, , 1F
終於看到一個想認真討論的人了
06/16 14:50, 1F

06/16 14:51, , 2F
你覺的要判多重,才符合你的期待
06/16 14:51, 2F
我覺得至少也需要有刑事責任吧...這種東西還要自己跑法律程序多慘

06/16 14:53, , 3F
最後發生個案就是漏洞,是有人常常弄精液給人喝膩?
06/16 14:53, 3F
這個新聞出來你能保證不會有更多女生受害嗎 ※ 編輯: drifthouse (120.126.66.21), 06/16/2016 14:54:45

06/16 14:54, , 4F
頂新案就是最好例子,大家都很e04但就是沒違法;想怎麼
06/16 14:54, 4F

06/16 14:54, , 5F
補洞比較重要
06/16 14:54, 5F

06/16 14:58, , 6F
之前有個射精在鄰居OL鞋子裡的,好像也是無法可辦
06/16 14:58, 6F

06/16 14:59, , 7F
討論耶!!! 是討論耶!!!
06/16 14:59, 7F

06/16 14:59, , 8F
頂新跟這個不同,多數人受害跟健康疑慮,這個就單一個
06/16 14:59, 8F

06/16 14:59, , 9F
案還不到社會問題的程度好嗎?什麼都立法是要法律多如
06/16 14:59, 9F

06/16 14:59, , 10F
牛毛嗎?
06/16 14:59, 10F

06/16 14:59, , 11F
討論有這麼稀奇嗎XD
06/16 14:59, 11F

06/16 15:00, , 12F
法律本來就應該鉅細靡遺阿 我們是實體法的國家欸
06/16 15:00, 12F

06/16 15:01, , 13F
話說要補這個漏洞是要修民法還是刑法阿
06/16 15:01, 13F

06/16 15:01, , 14F
這哪是什麼法律漏洞 又不是什麼事都必須要由刑法來處理
06/16 15:01, 14F

06/16 15:03, , 15F
所以您覺得這件事不嚴重 大多數人可以接受嗎
06/16 15:03, 15F

06/16 15:03, , 16F
法律要鉅細靡遺?最好人類的行為模式都能那麼容易了解
06/16 15:03, 16F

06/16 15:03, , 17F
06/16 15:03, 17F

06/16 15:04, , 18F
毀損要件把致令不堪用擴張解釋,也許有機會,不過法
06/16 15:04, 18F

06/16 15:04, , 19F
院應該不會採用就是了。頂多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民
06/16 15:04, 19F

06/16 15:04, , 20F
事賠償吧
06/16 15:04, 20F

06/16 15:04, , 21F
無法可罰的話以後會一堆變態效法吧 有人急著浮上岸囉
06/16 15:04, 21F

06/16 15:04, , 22F
照這樣子 任何體液加到飲食裡都該用刑法處理了
06/16 15:04, 22F

06/16 15:04, , 23F
民法可以走啊,你懶得走怪法律有漏洞?
06/16 15:04, 23F

06/16 15:05, , 24F
照樓上這樣說人被殺也應該自己起訴就好啊
06/16 15:05, 24F

06/16 15:06, , 25F
目前應該只能民法
06/16 15:06, 25F

06/16 15:06, , 26F
個人覺得從刑法來太嚴重,而且還要分是否為告訴乃論
06/16 15:06, 26F

06/16 15:07, , 27F
不是無法可罰 可以走民事求償啊
06/16 15:07, 27F

06/16 15:08, , 28F
只能用民法才怪吧 罰個錢就能在別人飲料中亂加
06/16 15:08, 28F

06/16 15:08, , 29F
哪裡沒有性騷擾
06/16 15:08, 29F

06/16 15:08, , 30F
雖然覺得很噁,但是社維法+民法,覺得差不多了
06/16 15:08, 30F

06/16 15:09, , 31F
殺人那個例子不太好,那是非告訴乃論
06/16 15:09, 31F

06/16 15:11, , 32F
修也不知道要修甚麼法,我覺得射精或吐痰或擤鼻涕在別
06/16 15:11, 32F

06/16 15:11, , 33F
人飲用水裡都一樣噁心,但若用刑法規範,界限要到哪裡
06/16 15:11, 33F

06/16 15:11, , 34F
謙抑
06/16 15:11, 34F

06/16 15:12, , 35F
也是很難拿捏,而且也不可能列舉完全
06/16 15:12, 35F

06/16 15:13, , 36F
如果體液加到飲食都要被入罪 不知道多少廚師會被起訴
06/16 15:13, 36F

06/16 15:14, , 37F
現在討論的是精液 不單單是體液
06/16 15:14, 37F

06/16 15:15, , 38F
可以告強制罪啊....大帽子條款不是叫假的
06/16 15:15, 38F

06/16 15:16, , 39F
殺人就刑法跟民法啊,刑法就是沒管那麼寬那麼細啊,一部法
06/16 15:16, 39F

06/16 15:16, , 40F
律要全部都列入所有情形本來就不可能啊,尤其刑法要從嚴審
06/16 15:16, 40F

06/16 15:16, , 41F
06/16 15:16, 41F

06/16 15:16, , 42F
那就怪了 如果精液要有罪 為何其他體液無罪?
06/16 15:16, 42F

06/16 15:17, , 43F
強制說不定有機會。可是他的手段算強暴脅迫嗎?
06/16 15:17, 43F

06/16 15:17, , 44F
廚師是會故意吐口水或滴汗進去逆
06/16 15:17, 44F

06/16 15:18, , 45F
不算啊
06/16 15:18, 45F

06/16 15:19, , 46F
知道未必故意是什麼嗎?
06/16 15:19, 46F

06/16 15:19, , 47F
這樣鑽牛角尖也沒辦法跟你解釋 等你真的遇到才能體會
06/16 15:19, 47F

06/16 15:20, , 48F
立法不可能刻意把精液、體液分開吧
06/16 15:20, 48F

06/16 15:22, , 49F
機車鎖大鎖,有的檢察官說被鎖當下被害人不知所以沒有強
06/16 15:22, 49F

06/16 15:22, , 50F
制就不起訴了,我比較好奇有起訴的案件後來有沒有判決判
06/16 15:22, 50F

06/16 15:22, , 51F
有罪的
06/16 15:22, 51F

06/16 15:23, , 52F
這件事確實讓人很不舒服 只是要修刑法比較需要審慎考量
06/16 15:23, 52F

06/16 15:23, , 53F
但是真的沒辦法用性騷擾防治法?
06/16 15:23, 53F

06/16 15:26, , 54F
希望是能讓那些故意的人受到處罰 不然難保男女可能都會喝
06/16 15:26, 54F

06/16 15:26, , 55F
到別人的....= =
06/16 15:26, 55F

06/16 15:26, , 56F
有阿不是有律師出來說明可能適用性騷擾防治法的行政罰
06/16 15:26, 56F

06/16 15:26, , 57F
但這篇想討論的是要不要用刑法來處裡吧
06/16 15:26, 57F

06/16 15:27, , 58F
性騷擾防治法 全部要件不合,可以看看第25條
06/16 15:27, 58F

06/16 15:27, , 59F
性騷裡就有刑事罰則不是嗎
06/16 15:27, 59F

06/16 15:28, , 60F
如果要用性騷擾防治法裡的刑罰相關規定,就檢察官就得
06/16 15:28, 60F

06/16 15:28, , 61F
就刑罰的方面來說
06/16 15:28, 61F

06/16 15:28, , 62F
目前刑法刑度是多次修改平衡而得來,硬要加個新東西進去
06/16 15:28, 62F

06/16 15:28, , 63F
說明這個人有性意圖阿
06/16 15:28, 63F

06/16 15:28, , 64F
還要求判很重,到時就會出現一堆該重不重該輕不輕的怪案
06/16 15:28, 64F

06/16 15:28, , 65F
刑事罰則就25條,這件又不符合
06/16 15:28, 65F

06/16 15:31, , 66F
看了一下25條 要件確實不合
06/16 15:31, 66F

06/16 15:36, , 67F
誣告性侵 或有意圖的嚴重多了 也沒修.....
06/16 15:36, 67F

06/16 15:38, , 68F
還是要像小燈泡媽媽說的,透過教育來解決問題較好
06/16 15:38, 68F

06/16 15:39, , 69F
光靠法律很難約束這類前所未見的奇奇怪怪行為
06/16 15:39, 69F

06/16 15:39, , 70F
多一件個案就要立一個新法,那立法院再多時間也不夠用
06/16 15:39, 70F

06/16 15:41, , 71F
提升人民素質,像北歐國家那樣,大家能夠自重自律比較好
06/16 15:41, 71F

06/16 15:43, , 72F
只要說那個瓶子我不知道是誰的,根本拿他沒辦法,畢
06/16 15:43, 72F

06/16 15:43, , 73F
竟當時那個女的不在座位上,只能調監視器看他有沒有
06/16 15:43, 73F

06/16 15:43, , 74F
預謀犯案。
06/16 15:43, 74F

06/16 15:44, , 75F
台灣的教育和素質都頗ㄏ
06/16 15:44, 75F

06/16 15:48, , 76F
我看你應該是覺得判賠個幾百萬才可以吧
06/16 15:48, 76F

06/16 15:48, , 77F
不一定只有女生會受害..他喜歡也可以隨便拿別人的瓶子尿尿
06/16 15:48, 77F

06/16 15:52, , 78F
怎麼對學姐這麼不尊重 追不到也不能變態成這樣啊
06/16 15:52, 78F

06/16 16:11, , 79F
猥褻跟性騷擾感覺可以修一下加進去 剩下兩個大概沒
06/16 16:11, 79F

06/16 16:11, , 80F
辦法
06/16 16:11, 80F

06/16 17:41, , 81F
身為男性我覺得很嚴重啊,這是很嚴重的侵犯耶
06/16 17:41, 81F

06/16 19:13, , 82F
不知是否可舉證精子為營養品
06/16 19:13, 82F

06/16 19:25, , 83F
這不是個案,已經發生好幾例了
06/16 19:25, 83F

06/16 21:31, , 84F
學美國開放民眾擁槍入憲 送他老二土豆仁
06/16 21:31, 84F
文章代碼(AID): #1NOakVRU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NOakVRU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