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已回收
先說我支持廢死,但是不是站在什麼崇高的位置
也並不如很多人所說的冷血
廢死和不廢死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前者多多少少相信人有教化可能及抱持國家機器寧可錯放不可錯殺的觀點
後者多多少少認為人應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起責任及害怕加害者進入社會
我自己也是從大一懵懵懂懂到畢業前終於知道自己真正要選擇什麼立場
立場這件事正如政治沒有完全中立可言
也是因為我常覺得選了就要對自己的立場負責和努力
所以現在在這裡發這篇文章,也許有人會想戰我廢死我們可以一起討論
不過以下和廢死什麼的沒有太大關連,而是從預防這件事說起
正如前面有好幾篇文章所說
道德勇氣本來就是很困難的事情
能不影響自己的情緒及生活去幫助別人固然很好
可是很多時候自己活著已經很累
到底要幫助別人什麼?幫助什麼樣的人?
我想分享的是赫胥黎的社會控制理論
我不太會上色所以想要看得舒服點的人可以點這個網址:
http://blog.xuite.net/kc6191/study/23567894-%E8%B5%AB%E8%83%A5%E9%BB%8E(Hirschi)%E7%9A%84%E7%A4%BE%E6%9C%83%E6%8E%A7%E5%88%B6%EF%A7%A4%EF%A5%81(Social+control+theory)
理論概說:赫胥黎(Hirschi, 1969)的社會控制理論可說是受艾彌爾‧涂爾幹(Emile
Durkheim) 的迷亂理論(Anomie theory)、雷克利斯(Reckless)的抑制理論(containment
theory)及瑪札與西克斯(Matza & Sykes)的中立化技術(Techniques of neutralization
and drift)所影響。赫胥黎認為犯罪是人類的本能,我們所要回答的不是「造成犯罪的原
因」,而是「什麼因素使人不會犯罪」。他承襲涂爾幹的觀點,認為當人們不再受社會法
律的控制與傳統環境的教化時,便會傾向於犯罪。因此,赫胥黎提出影響個人順從社會的
四個社會鍵(social bonding)包括:依附(attachment)、參與(involvement)、抱負
(commitment)、信念(belief),也因此他的社會控制理論又被稱為社會鍵理論。
壹、社會控制理論的四要素
一、依附(attachment)
依附是指個體與他人間有親密的情感聯結,並且尊敬及認同他們,因此當個體愈依附某一
對象或團體,愈會在意他人或團體的期待與要求,故不敢從事非法行為;反之,當個體對
重要他人的主張與意見愈不敏感、愈不在乎時,他就愈少受到他人的規範所約束,愈容易
產生違規行為。赫胥黎認為青少年主要依附對象為父母、學校以及同儕團體。
(一)依附於父母:赫胥黎指出若個體與父母彼此間的連結強,則從事偏差行為的可能性將
減少,反之,則愈多。在此所指稱之連結,是指個體與父母的心理和情感的依附,例如,
青少年是否在乎父母的意見、是否會與父母談心、與父母相處是否愉快、是否會與父母交
換意見,而非一味地接受父母的命令等都是較屬於心理及情感方面的。赫胥黎強調,一個
人不去犯罪,並非父母約束其行動,而是當他試圖去從事犯罪行為時會考慮到父母的反應
。總而言之,當家庭相處愈融洽、父母對子女提供更多的關愛,親子間建立更多強而有力
的感情鍵時,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就可能不會發生。
(二)依附於學校:青少年正值人生的求學階段,學校佔去其一天中約三分之一的時間,因
此學校活動、同儕、教師、環境等自然而然成為青少年生活重心的一部分。赫胥黎認為青
少年依附學校的程度取決於他在學校的表現和個人與老師及學校間的情感連結。當青少年
學業表現不佳,不符合學校期望時,就容易產生偏差行為。反之,若有足夠的能力解決課
業問題,加上重視老師對他的看法,自然不會冒險從事偏差行為。換句話說,青少年是否
在乎老師對他的看法、是否能按時完成課業、是否覺得得到好成績是重要的,都是檢驗其
依附學校的程度,學校連著家庭和社會,可說是青少年達成社會化的一個中途機構,因此
學校應發揮其教育功能,吸引學生對學校的依附,以降低偏差行為的發生。
(三)依附同儕團體:依據青少年心理發展歷程,青少年階段的依附與認同對象,會逐漸由
父母轉向與其相仿的同儕團體,因此學校中的友伴在此時期扮演者舉足輕重的角色,同儕
團體對青少年行為的影響足以破壞父母、學校所建立的良好依附關係。赫胥黎認為,青少
年依附同儕對偏差行為有壓抑效應,而青少年對同儕的依附程度,主要取決於個人與朋友
的情感認同以及尊重朋友的意見。然而,許多青少年的偏差行為是受到不良友伴慫恿下發
生的,故赫胥黎也修正了他的論點,同意接觸偏差行為的同儕會促使偏差行為的產生,亦
即青少年若愈依附行為良好的友伴則不致發生偏差行為;反之,則易從事非法行為。
二、參與(involvement)
參與是指一個人投入傳統活動的精力與時間。一個青少年若將其所有的時間投入學校課業
、運動、正當的休閒活動、參與家務、參與學校課外活動等,不但其精力有所發揮,也不
會有多餘的心思及時間消耗在不法的活動中,而產生抑制犯罪的功能。
三、抱負(commitment)
抱負是指個人投資或努力於自己所設立的目標。一個人是否從事偏差行為,取決於行動者
本身對於從事偏差行為活動所帶來的風險所做的評估。當青少年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追求
傳統的目標時,當他有從事偏差行為的意圖時,則必須考慮到這種行為可能對他帶來慘痛
的代價。因此,一個青少年若對傳統的活動有較長遠的抱負或期待時,其從事偏差行為的
可能性便大大地降低。
四、信念(belief)
信念是指個人贊同並尊重社會的傳統機制,如學校、家庭、宗教所設立的一般傳統價值和
規則,此概念涉及個人對所屬團體的信仰、忠誠和信任,特別是合於道德且應該遵行的一
般法律和社會秩序。當一個人愈不尊重法律或愈不信任團體的規範,其犯罪的發生率就會
增加。
貳、實徵研究的結果
社會階級和物質能力與偏差行為是低相關;而父母依附、學校依附和偏差行為有較強的負
相關;相對而言,參與學校活動、信念則和偏差行為有中等程度的負相關。
参、對研究者的啟示
赫胥黎的社會控制理論服膺涂爾幹的觀點,重視心靈層次非直接的控制,從「什麼因素使
人不會犯罪」切入,提供了另一角度思考偏差行為,亦即當人們的社會鍵非常牢固時,人
們原始的、自我的慾望及衝動將受到控制。由於社會聯結是從小就開始,尤其是小學、中
學甚至高中,都與家庭、學校、同儕離不開關係,因此其理論非常適合用於解釋青少年的
偏差行為。而其依附觀點主要強調,依附是對依附對象表示順從以達成情感上的聯繫,其
中牽涉個體對依附對象價值觀的認同、個體願意投入維繫與依附對象的關係,並達成依附
對象對其之期待,加上上述實證研究結果指出,依附父母與依附學校是較強的預測變項。
因此,我們可說,參與、抱負、信念皆圍繞依附而生。青少年會參與傳統活動或因對自身
將來目標的努力以及對團體規範的順從都與重要他人之期待、情感交流有關。也就是依附
父母及學校、同儕,個體便會參與傳統活動,產生抱負及建立傳統的價值信念。在依附的
對象及團體中,赫胥黎強調青少年依附父母、學校、同儕的重要性,他認為青少年愈依附
前述三者,則愈在乎他們的看法,就愈不敢從事偏差行為。
當然他的論點還是有很多可以被批判的地方
但我覺得建立連結和依附的部分很重要
很多人說自己也和他的環境一樣可是也努力生活到這裡了
可是父母離異、沒有繼續上學、沒有朋友、沒有女友
至少你還會上ptt、還可以發文大家還會安慰你
當然也有以上都沒有可是仍然很辛苦地活著的
也有完全不是這些原因可是他還是成為罪犯的
這也是為什麼廢除死刑的人一直很難說服支持死刑的人
因為活得再辛苦都沒有辦法成為殺人的理由
可是就像我前面所說的這篇沒有要討論已經犯罪的人
要討論的是預防接下來的事情發生
為人父母、為人師表、為人同儕,社會就是大家都在裡面佔據著一點點的位置
最能夠做的就是友善一點點吧
然後支持在第一線的社會福利機構所做的那些措施和照護
比如到街頭發送食物的石頭湯計畫
比如各地的弱勢家庭課後陪讀
因為他們正在代替沒有給別人依附的失能的人建立依附
打得有點多
希望社會更好、更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99.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1721771.A.E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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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啊
廢死沒辦法預防、死刑也沒辦法預防
所以我只是說我的立場還有我認為預防也是件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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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要討論的是人有沒有教化可能
這裡的「人」為何可以排除「犯下要被處死的罪刑的人」
沒有教化必要的判斷依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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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讓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認為某些人有教化可能、某些人沒有教化可能
那要怎麼區分這些人?
被判處死刑的人並不只有犯下隨機殺人案的人
任何的罪刑在裁量以前都要探討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等等來決定犯罪者的刑度
為什麼以能否教化來衡量該不該判斷死刑不對題呢?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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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判處死刑,怎麼會有將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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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很難
會有怎麼樣就是無法跟他親近的人、會有討厭的人、會有不討人喜歡的人
會有冒犯自己的人、會有已經開始偏差沒有矯治又被放出來的人
會有不覺得自己做錯的人、會有不怎麼痛苦卻自怨自艾的人
常常想想也覺得很煩,可是我會支持願意做這些事的朋友和政府的政策
也會在自己能夠忍受的範圍內努力
※ 編輯: Titac (49.159.199.126), 04/27/2016 10: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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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以成本的方式來看,就更不應該執行死刑
死刑的討論並不只是討論隨機殺人犯、也討論其他的犯罪者
死刑的執行並不只是表面上咻一聲有人被槍決而已
姑且不論執行者的執行成本和心理負擔
光是如果錯殺要賠償的金額就比一般關在監獄裡要花上更多的錢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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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訂來保護弱勢
否則不會有錢有勢的人能夠請律師
沒錢的人一想到走上法律途徑就害怕
另外我不覺得公平正義是用槍決來展現
給受害者的公平正義應該是足夠的保護和療傷
給社會的公平正義應該是補足社會的漏網讓這件事不會再發生
死刑並不能做到上面這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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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確是犯罪,可是同樣是殺一個人
一個長期被家暴的人殺了他的爸媽、一個隨機殺人
我們會說前者情有可原,後者看起來比較嚴重而且莫名其妙
可是真的嗎?像這則新聞出來之後,殺人真的只是他自己的責任嗎
我不覺得討論教化或其他的事情只是預防
教化他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
※ 編輯: Titac (49.159.199.126), 04/27/2016 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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