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奶大的女生會覺得很驕傲嗎?消失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8年前 (2015/09/25 14:17), 8年前編輯推噓-2(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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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ijn (oh yes)》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先不論不告不理合不合理 : 每天文章右轉進去看 : 昨天全日約兩百篇文章 : 文字量破數萬 : 人的平均閱讀速度是每分鐘200-300字 ,有1%頂尖的人能每分鐘閱讀400字。 : 光看完板內文章就要幾小時?? : 都沒思考板務的狀況就要花掉幾小時了? : 看文字有沒有違反規則 : 尤其一堆踩邊界 這些要不要時間 : 我有沒有能力 這我沒有 : 我相信那幾個自己說有能力的前板主都吹吹而已 : 很顯然的 他們就是注意幾個討厭的ID : 每天Google一下 : 看他們有沒有犯板規 : 等他們犯規來桶 : 人的平均閱讀速度是每分鐘200-300字 ,有1%頂尖的人能每分鐘閱讀 : 400字。 : 接板務 看到一堆黑名單在上面 : 提醒板主注意 : 這是怎麼發生的?? : 這合理嗎 大家可以去思考 : 剛剛一篇文違規 : 一個小時內就有人檢舉 : 我剛好在 事實又簡單 馬上就處理 : 到底對板內有多大違害 : 我現在想要跟大家討論的事 : 不告不理當然有解除條件跟方式 : 例如說 剛剛那篇文 : 噓到幾x之後 : 板主是不是就獲得權力對文章內容進行板規審核 : 這明訂在版規之中會不會比較好? : 簡單說 不告不理不是堅持對板所有狀況我的堅持 : 而是不告不理平常是鎖定的 : 當板面 或是某文章出現某個標記 : 板主就可以對這篇文章作出板規審核 : 是不是比較合理 : 甚至板面出現什麼狀況 : 板主才擁有對文章直接審核 : 會不會比較好 我能理解你的為難之處,200篇文章幾萬字,依照板主無給職的情況, 要求一個一個字去看,是不可能的。 但是,你「不告不理」的角度,是屬於即便看到違規,你也不會主動處理。 跟你論述的「200篇文章幾萬字」是無關係的, 沒有看到違規跟看到違規不處理,是兩件事情,分屬兩種不同的意涵, 身為執法者(板主)當然看到違規就是要處理,這是你的責任也是站規的規定。 你所論述的「200篇文章幾萬字」是屬於「作為可能性」層次的問題。 你有沒有能力、有沒有時間,處理這麼大量的文章, 當然沒有的話,板主會認為有疏為管理的問題,這是另話。 今天「不告不理」的問題在於,你把自己的的執行權,任意現縮至「0」, 這是不對的,不合理的。 你可以把文章快速看過,依照經驗判斷即可,有問題會有人檢舉,到時候再處理。 推文部分,監控的密度可以不用那麼高,挑「XX」多的、「推」多的進行看推文, 一般而言,氣氛佳、沒有口角爭執,也就不用認真看(板主也是人也要吃飯、作其他事), 等到有人檢舉再說。 等板主不用吃飯、不用作其他事,可以選擇推文一個一個的看, 有問題就該抓出來罰。 板規定出來就是要運用,不是訂出來擺好看的, 不告不理,哪有這麼好幹的板主可以當。 小板或許沒人鳥,可以這樣搞,女板你還認為可以這樣搞,你就大錯特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0.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3161825.A.B5F.html

09/25 14:18, , 1F
好好好 你快去發動罷免 快快快 加油
09/25 14:18, 1F

09/25 14:18, , 2F
兵貴神速 劍及履及
09/25 14:18, 2F
我還在溫情喊話,企圖撥亂反正,引渡返岸。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19:24

09/25 14:19, , 3F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不用戰惹 快去罷免
09/25 14:19, 3F
其實也沒戰,因為站規就是定死在那兒,貼心告知「不告不理」違反板主的責任而已。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20:29

09/25 14:19, , 4F
趁版主掛網大便 快
09/25 14:19, 4F

09/25 14:20, , 5F
不用引渡惹 版主跳針很正常der
09/25 14:20, 5F
跳很大嗎?。。。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20:54

09/25 14:20, , 6F
官字兩個口 能敷衍就敷衍 不要相信他們
09/25 14:20, 6F

09/25 14:20, , 7F
主要是站規有考慮到這些並制定出來的話 那就只能從了
09/25 14:20, 7F

09/25 14:21, , 8F
民主制度的精要就在於公民對政府永遠處於懷疑兼督的
09/25 14:21, 8F

09/25 14:21, , 9F
的立場
09/25 14:21, 9F

09/25 14:21, , 10F
關你屁事?
09/25 14:21, 10F
那關誰的屁事@@? 你嗎? 為什麼不關我屁事?可以請你跟我說一下嗎? 真的不關我屁事,我跑出來發文,感覺真的不太好齁。

09/25 14:21, , 11F
版主不過可以替換的零件而已 換一個不會怎樣喇
09/25 14:21, 11F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24:32

09/25 14:25, , 12F
請問一下你在CCR把我水桶的公告呢?
09/25 14:25, 12F
#1K3PyjKN (CCRomance) 按「/」找自己ID,應該有喔!! 沒有要找我申訴,或許有可能桶錯,不過有在公告內,應該就是沒桶錯。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28:23

09/25 14:32, , 13F
沒有在公告內啊.....XD
09/25 14:32, 13F
有啦!!在第64頁。 : 推 BearSheep: 就哈巴狗,流口水樣啊....:P 09/13 07:53 : 此版友蓄意挑釁 : 不要跟我說 形容別人是狗 不算是挑釁喔! : 既然用哭鬧來比喻算挑釁 用流口水的狗來比喻別人 不會不算是挑釁吧? 水桶30天。 你罵人「哈巴狗」...... 哥建議還是要保持網路討論禮節,盡量避免使用這種詞彙啦。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35:09

09/25 14:34, , 14F
=.=....莫名其妙的水桶....
09/25 14:34, 14F

09/25 14:36, , 15F
那算啥小挑釁....像公狗一樣追的女人跑,就不要說自己
09/25 14:36, 15F

09/25 14:36, , 16F
不像狗啊...XD
09/25 14:36, 16F
恩...那可能你這樣子違反板規喔! 可以用比較中性一點的言詞進行論述啦,我會尊重你的言論表述自由, 沒必要用「哈巴狗」形容。出桶,在麻煩配合一下,不然不改用詞還是會被桶喔。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38:57

09/25 14:37, , 17F
根本破壞,一般台灣男人的國際形象....
09/25 14:37, 17F

09/25 14:37, , 18F
嗨 我有說 當甚麼條件發生 我就起定板主可以去裁判
09/25 14:37, 18F

09/25 14:40, , 19F
讓一群公狗破壞台灣男人的國際形象?笑....
09/25 14:40, 19F
那個雖然,我不是這邊板主,但事還是要請你注意女板板規喔! 避免使用攻擊性詞彙,而有違觸板規之事實。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41:20

09/25 14:40, , 20F
什麼爛版龜啊...
09/25 14:40, 20F

09/25 14:41, , 21F
敢做出沒有禮貌的事情,就不要怕別人嚴厲的批評
09/25 14:41, 21F

09/25 14:44, , 22F
09/25 14:44, 22F

09/25 14:44, , 23F
那是貼切形容詞.....不是攻擊性詞彙
09/25 14:44, 23F
是喔!那很抱歉,我幹CCR板主,你用的樣的詞彙而為攻擊手段,叫作違反板規, 在我認知裡面,那就叫作「攻擊性詞彙」不叫「貼切形容詞」。 要不,你去申訴我,我最歡迎板友申訴我。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46:51

09/25 14:46, , 24F
幹XDDD 有人被水桶惱羞XDDD
09/25 14:46, 24F
面對這種情況,哥還是很理性的說明,我有時候很佩服我的耐性。(無奈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48:22

09/25 14:47, , 25F
版主 版主 快來阿
09/25 14:47, 25F

09/25 14:48, , 26F
管嘉義板管到酸網友 顆
09/25 14:48, 26F

09/25 14:48, , 27F
懶得申訴....我在真實世界CCR就好了
09/25 14:48, 27F
不要這樣啦。 我看的出,你對我的處置,非常非常不滿, 我很想知道,我這樣桶你,再組務的認定是「對」還是「錯」, 方作為我日後管板之依據,你不申訴我,我無法善盡己身之責。 你真的不申訴嗎?我很好被申訴的喔,高層很多人都度濫我。

09/25 14:49, , 28F
對的就做,不對的依照規範處置,就這麼簡單XD
09/25 14:49, 28F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51:10

09/25 14:49, , 29F
沒必要去那個版取暖炫耀....
09/25 14:49, 29F
是喔!! 那你當初怎麼會想到到CCR取暖炫耀, 還推了一句「攻擊性」的詞彙而遭受板規處置呢? 可以請你分享,當初推文的心路歷程嗎?一定有很大的原因吧!? 本人拜讀之。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53:14

09/25 14:55, , 30F
我沒在那個版發過任何一篇文吧?笑....
09/25 14:55, 30F
那個,我問的是「推文」,不是說「發文」, 往上拉一下,你會看到真實。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4:57:14

09/25 14:59, , 31F
不能路過插個嘴嗎?
09/25 14:59, 31F
可以!我沒說不行。 我只是想了解你當初路過插個嘴的「心路歷程」啦。 你現在也算是路過插個嘴嗎?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5:01:12

09/25 15:06, , 32F
不然你認為呢?
09/25 15:06, 32F
抱歉,我對於一個路過插個嘴的人,沒什麼想法耶。 因為不瞭解,所以想跟你聊聊你的心路歷程, 我可以多多了解你的想法,以建構我對於你的認為(想法)。:) ※ 編輯: P55555 (111.242.10.147), 09/25/2015 15:08:46

09/25 15:09, , 33F
p55555大辛苦了@@
09/25 15:09, 33F

09/25 15:30, , 34F
無限迴圈XD
09/25 15:30, 34F

09/25 16:09, , 35F
那個...討論版務的話 可以不要使用這標題 另開討論串好嗎?
09/25 16:09, 35F

09/25 16:10, , 36F
明明是很重要的事 卻使用違反版規文章的標題@@"
09/25 16:10, 36F

09/25 16:20, , 37F
樓上同感+1
09/25 16:20, 37F

09/25 18:37, , 38F
辛苦你了
09/25 18:37,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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