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禮為何要邀請不認識的爸媽朋友消失
※ 引述《room308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之銘言:
: ※ 引述《star0228 (星星星)》之銘言:
: : 手機發文,排版若不順,請多見諒
: : 明天好像是好日子,
: : 爸媽要參加的就有三場
: : 而其中一個是媽媽朋友的女兒結婚
: : 今天下午好奇問了媽媽
: : 你認識她的女兒嗎?
: : 媽媽回答:不認識,但那是她朋友的女兒結婚,所以當然有邀請我
: : 我比較疑惑的是
: : 為何自己結婚要讓素昧平生的爸媽朋友參加
: 這位小妹,妳一開始就搞錯了。
: 婚宴是長輩的場子,如果能歌善舞、有辦法像什麼人生勝利組女醫生一樣
: 載歌載舞提供餘興節目當然是很精彩,但一般來說新郎新娘當日能夠盡職的
: 扮演好人形立牌角色,那也就及格了。
: : 雖然結婚是極大喜事
: : 但現實層面來看,請客人數會大大影響費用
: : 婚禮的主角是新郎新娘
: : 光是自己朋友和認識的人都會慎重挑選來邀請
: 如果是計較費用問題,那還真是傻了。
: 除非真的過去做人太失敗、或是新郎新娘自己婚宴辦的太誇張費用爆表,真的
: 很少聽到辦婚宴還會虧錢的。
: 普遍來說,父母親的長輩朋友們,平均起來才是比較大包的。
: 真的會虧的,反而是那種標榜「只請新郎新娘好友」的那種場子....
: : 若是有親戚關係還說得過去
: : 卻要讓根本跟新郎新娘沒說過、沒見過面的人來
: : 要是我一定很阿雜
: 婚宴裡面沒見過的人可多了。
: 新娘沒見過、不代表新郎沒見過。新郎沒見過,也不代表新娘沒見過。
: 另外,妳不記得有見過的叔叔伯伯,搞不好只是妳忘記了。
: 人家搞不好還看過妳光屁股換尿布的樣子哩....
: : 可是聽到媽媽反應就知道未來無法避免...
: : 只能說新郎新娘爸媽真的很好客==
: 這個跟好不好客無關,不就是基本的人情世故嗎?
: 最後記得。婚宴是一時的、是父母的場子。
: 計較那短短3小時的「婚禮」一點意義也沒有。
: 婚禮之後的「婚姻生活」,那才真真正正是新郎新娘自己的場子。
: 這才真的值得多花點精神,好好的去經營。
最近自己在籌備喜宴,也來回覆一下,有些人還存在舊觀念,認為喜宴新郎新娘只是人型
立牌。我們兩個新人自己溝通,除了親戚,所有爸媽同事一律都沒有邀請,邀請的都是男
女雙方的好友。
當然溝通很重要,我們也花了一點時間說服家長。找新人根本不認識的人來參加,對我們
而言根本不願意也根本不想。
come on這是我們自己的party~
順道一提,所有一切婚禮事項我們都沒有給雙方父母插過手,費用也都是這幾年工作積蓄
存下來的。或許出錢的講話可以大聲一點也是有關係,如果費用都有家裡支出,那父母的
主導性就更大了~
以上是我的經驗分享,每個家庭狀況不盡相同,或許並不適用,但也願大家可以有自己想
要的婚禮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08.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7204280.A.F10.html
推
07/18 15:30, , 1F
07/18 15:30, 1F
推
07/18 15:35, , 2F
07/18 15:35, 2F
推
07/18 15:35, , 3F
07/18 15:35, 3F
→
07/18 15:35, , 4F
07/18 15:35, 4F
推
07/18 15:37, , 5F
07/18 15:37, 5F
推
07/18 15:41, , 6F
07/18 15:41, 6F
推
07/18 15:49, , 7F
07/18 15:49, 7F
→
07/18 15:49, , 8F
07/18 15:49, 8F
推
07/18 15:54, , 9F
07/18 15:54, 9F
推
07/18 15:57, , 10F
07/18 15:57, 10F
→
07/18 15:58, , 11F
07/18 15:58, 11F
真的很感謝我們雙方的家長是蠻開明的,我們儀式也用縣市政府的集體結婚來取代傳統的
,自己覺得很有趣,但是也有朋友還是喜歡傳統儀式,我主要想表達的是,每個人要都東
西不一樣,沒有什麼是絕對的,有人說只是三小時的事,重點是以後的生活,我可不這麼
認為,很多東西是一但錯過就不再,我可不想若干年後,再那裡說,真希望當初怎樣怎樣
的,我是一個害怕後悔的人,所以才會盡力塑造自己婚禮的樣子
推
07/18 16:05, , 12F
07/18 16:05, 12F
推
07/18 16:08, , 13F
07/18 16:08, 13F
※ 編輯: wsky23 (111.240.108.43), 07/18/2015 16:22:50
→
07/18 17:17, , 14F
07/18 17:17, 14F
→
07/18 17:17, , 15F
07/18 17:17, 15F
→
07/18 17:17, , 16F
07/18 17:17, 16F
→
07/18 17:18, , 17F
07/18 17:18, 17F
→
07/18 17:18, , 18F
07/18 17:18, 18F
推
07/18 17:46, , 19F
07/18 17:46, 19F
→
07/18 19:37, , 20F
07/18 19:37,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2 篇):
討論
125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