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界的死刑存廢消失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6/01 10:44), 9年前編輯推噓107(119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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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yaa (yaya)》之銘言: : 支持死刑也好 : 支持廢除死刑也好 : 我相信兩者的共同點都是希望我們的社會更好 : 但我覺得現在很多的論點與意見都不再只是支持或廢除死刑而已! : 在社會中,我們常常會遇到和我們意見相左的人,這時候想要協調,想要溝通,甚至是 : 視對方的意見都可以,但大家都知道就是不能用暴力解決事情! : 那為什麼有些支持死刑的人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出來鞭? : 我說的「鞭」絕對不只是辯論或是爭辯,出現很多的是詛咒與恐嚇! : 現今台灣並沒有廢除死刑,現行的制度下我也不認為應該倉惶廢除。但這不代表我可以 : 罵甚至恐嚇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吧? : 網路上出現很多詛咒、恐嚇的言論,老實說我認為這樣的行為並沒有讓我覺得這社會更 : 暖,即使這些咒罵是出自於對受害者的憐憫之心,然而我認為此憐憫之心,不應該成為 : 權力咒罵任何無辜之人去死的言論。 對於死刑,支持也好反對也好 都是一種個人的選擇,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網路或現實生活上很多人很愛說的「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或「一命還一命」的說法 生命是沒辦法相提並論的,從來就不應該有一命還一命這種講法,比如說私行拘禁罪好了 ,加害人被判刑並不是用他的自由來「還」他所侵害的被害人之自由 刑罰在理論上應該是要偏向預防及教化功能,應報(報復)的功能則應該儘量淡化 個人認為刑罰的應報功能只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或被害人的情緒反應而已,實質層面上無 異於「我看這個人不順眼或我恨他傷害我,所以請法律狠狠教訓他讓我心裡平衡一點」 這種利用法律跟政府報復對方的想法,跟你找一個流氓幫你教訓對方有什麼兩樣嗎?只是 你找的是有牌而且權力超級大的流氓罷了 這根本不是法律應該做的事,就算對方被判刑你心裡會爽,也只是附加的結果,不應該是 法律存在的目的 所以,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嗎? 印度不久前才有政府官員級的人物講出性侵害被害人應該要為自己被侵害負責(比如說穿 著清涼之類),也許在不少印度人心中,這種說法也是「天經地義」,在中東,通姦者被 亂石砸死也是「天經地義」 可是我們能接受這些天經地義嗎?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上面舉的例子叫天經地義,而認為它 們是可笑而且毫無理由的話,那同樣的,你也不應該認為殺人償命是「必然」且「無可置 疑」的存在 在這種重大刑案發生的當下,我們從來就不缺少高喊正義、公理、天經地義的熱血鄉民 問題是,所謂的正義、公理、天經地義到底是什麼? 除了情緒上的報復心態以外,這些口號跟理由其實非常空泛,基本上跟「恁北看你不順眼 」差不多 你可以跟我說死刑犯無教化可能或死刑具有非常強大的預防功能,這些理由是兩方人馬可 以認真討論並且進行數據攻防的戰場 但只要有一方認為如何如何是「天經地義」或「真理」的話,基本上根本不用溝通了,因 為死刑存在與否已經變成一種信仰而非單純的法律或政策,而信仰是無法理性溝通的 另外,我也滿討厭說什麼「只有被害人與其家屬可以決定死刑與否」、「你先去說服被害 人家屬吧」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依照這種講法,法官根本不用判案了,因為法官無論如何都不會是被害人或其家屬(真的 是還要回避的),也只有被害人或其家屬可以當立法委員了 如果今天90%的公然侮辱被害人都覺得公然侮辱應該判刑10年以上,依照上述思考邏輯, 其他人都不用置喙了,就依照被害人的講法好了,難道大家會覺得這種想法合理嗎? 法律是政策的一環,政策確實是要考慮當事者的想法,但當事者的想法並不是唯一的依歸 我無法理解這些人是在怎樣的想法下講出這些話,老實說真的滿不負責任的 總之最近看了很多討論,深深覺得要求群眾理性果然滿困難的,不管哪方都是啦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63.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3126652.A.1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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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講啥理論,不把別人的命當一回事的人,也不用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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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資格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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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是給人的 不是給畜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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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由各種理論建構出來的,沒有一貫的理論與立場,就不可能達成法治而是人治。 另外人權應該一體適用在生物學分類上同屬人類的每個個體,而非差別適用,不然不用叫 普世人權。 放棄思考是很簡單的事,但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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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只是情緒性發言 重要的是把惡性重大的罪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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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這個社會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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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不把別人的財產當一回事,所以從今以後大家也可以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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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財產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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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死刑就只有永久隔離這個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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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天公地道 以牙還牙 殺雞儆猴 我都覺得不算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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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永久隔離有很多替代手段可以達成,監獄中受刑人在獄中勞動的產值每年也不算少, 好好規劃他們是不會耗費太多資源的 反而是死刑犯不用參與勞動變成在消耗資源,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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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人就都沒考慮家屬感受是事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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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上來說,家屬感受真的不是法律需要考慮的事啊 一個爹不疼娘不愛,家人都希望他消失的孩子被殺了,跟一個備受寵愛的孩子被殺了,家 屬感受完全不同,但法律上評價是差不多的 所以為甚麼死刑存廢與否要去考慮家屬感受,甚至把家屬感受當作很重要的考量點呢? 極端一點說,如果每個被害人都是爹不疼娘不愛的孩子,家屬完全不在意孩子死了甚至還 很開心,那麼,討論廢死阻力是否會小一點呢? 所以我說實質上來說,法律政策不應該考量太多當事人的感受啊...每個人感受都不同要 怎麼一體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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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說說你的正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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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正義存在,正義只是一種想像而已,每個人想像中的正義都不同,就像十字軍跟 伊斯蘭,雙方都覺得自己是正義,那都是想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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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烏托邦了哈,就算為了心理平衡我也沒意見,有些人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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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再犯,殺人性侵判死刑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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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烏托邦而是理性思考後提出的想法,法律到現在已經不是為了誰的心理平衡而制定 如果不能理性思考的話,雙方就沒有溝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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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台灣的終身監禁是假性的 目前除了死刑沒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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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措施取代它 這點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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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廢死刑之前至少你要給出另一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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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可以同步進行的,就像討論死刑存廢的同時也可以同時討論如何由社會福利來對可能 犯案的個體進行幫助與預防 措施是討論出來的,我認為不能因為「現在」不存在完善的措施就認為死刑不可取代甚至 認為討論廢死不具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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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好處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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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好處與否的問題,而是理論上死刑似乎不是唯一解,既然有其他可能的措施,死刑 存廢與否就是可以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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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說要怎麼規劃才不會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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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阻止逃獄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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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監獄受刑人一年的產值已達十億左右,而我國的監獄管理措施並沒有多好,好好改善 應該可以超過十億 或者引進民營化監獄,或者讓有能力的犯罪者自費服刑(比如說金融犯罪)以換取較好的 服刑環境,這都是可以討論的方式 至於逃獄,我國逃獄成功的案例不多,我覺得拿這種東西來討論實益並不大,就像政府想 防範比例上來說算很低的燒炭自殺所以討論推行木炭購買實名制一樣,效益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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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花納稅錢養這個殺死我家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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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甚麼要花錢養竊盜犯?為甚麼要花錢養詐欺犯?為甚麼要花錢養冬瓜標?這樣講下去 只要犯罪都不用進監獄了通通處死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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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有真‧無期徒刑 相信反廢死陣營會少掉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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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像個人才算是個人。至於教化功能也許可以從生理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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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像個人?百年前白人也覺得黑人不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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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確實是沒有廢死後的配套法律,而死刑的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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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一樣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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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律法律…哪天家人遭受同樣對待還能支持廢死,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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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這是理性思考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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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竊盜罪只有被偷過的人可以決定罰則跟刑期嗎?這有點奇怪吧?
還有 410 則推文
還有 8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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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山基準也是目前日本判死刑相當重要的一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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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研究的人可以多看謝煜偉老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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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現在台灣死刑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沒有一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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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原po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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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的耐心與論述 學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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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啊 終於有講人話的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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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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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現況就是犯人有可能被假釋 為什麼你們只是打著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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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旗幟主張”廢死” 而不是主張“廢死但要真正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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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報是必要的 而更重要的是不能讓他們有機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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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繼續殺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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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宜慎不宜廢 有些人就是真的不會悔過然後還能放出來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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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帶來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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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樣的好文。無論支持廢死或不是廢死,我們都不能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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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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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看過命案現場又能支持廢死的我真的沒看過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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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廢死團體跟法官離整個犯罪的事實太遠,離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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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溫情攻勢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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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拜託支持廢死與否都可以用論述討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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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另外想說監獄產值超高 根本不是用納稅人的錢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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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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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永山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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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su的回文吧,這篇遺漏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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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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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實體法的男人--邱聯恭 無限期支持訴訟標的相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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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最後討論到理性,那哥理性地請教你,請問你養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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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死刑犯到底要做啥? 你不但沒有正面的回應你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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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自以為理性的討論,不曉得到底在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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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的問題,死刑犯要是一輩子關在牢裡那到底養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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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假使被假釋出獄試問又有哪些工作適合他們做? 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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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店家願意雇用一個隨時可能腦袋不清楚就殺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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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然後被假釋出來後沒有生活的方式,再度犯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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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唯一的歸所,有意義嗎? 如果原PO可以提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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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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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已經給死刑犯有很大的人權了,起碼用麻醉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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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執行,而不是用痛苦結束生命,已經很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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