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r案,最後一次說明。

看板WomenTalk作者 (霧中的赤臘角機場)時間15年前 (2009/02/15 13:03), 編輯推噓75(9419637)
留言750則, 4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些本板常見板友看了昨晚的公告, 顯然不能理解,有些認為我是"隨意改判", 是按照情緒或怕被罵才改判。 如果要說我因為怕被部份人士追擊才改判, 我就不會長期以來總是被部份人士扣上"我是黑臉/死硬板主"這種形象。 如果要順應站上某種"優勢勢力", 我也不用每逢棘手案件就自己出來跳火坑。 講到這裡,我先幫部份人士噓幾句: "反正你就是不認錯" "反正就你委屈" 請問一下,這幾天來互相比較起來, 是大家在言詞上比較能夠自由隨意,要攻就攻, 高興釘死一個人就釘, 還是我比較能夠自由隨意? 或是我真的有在"打壓任何一人"? 我相信一個也沒有,當然言論自由是應該的, 我也先聲明,我一點也不會讚美自己多民主, 我只認為讓各位自由發言甚至攻擊我算是自由範圍。 當然,有句話說,敢進廚房就別怕燒。 這裡我先承認,身為板務人員聽各方針貶是應該的, 但各位在這樣"貶"的同時,有沒靜下來想過, 在各位以排山之勢攻我的同時, 這時我若已靜下思考處置的方式是否有其他餘地, 在此同時各位是否也同樣有這樣的一點心思, 去想想今天要是換做各位,換做在其他板,換做各位在一個"熱門板"擔任職務, (不是系板班板) 如果有這樣的機會,然後發生同類的事件, 各位到時在處理時,刀會切在哪裡,令會下在哪裡? 這不是要說為我想,而是各位在盡情批判的同時, 有無想過換做是你/妳,你/妳會怎麼做? 是一定萬無一失? 是可以如理想上或各位"可能所想"的百無一事大家鼓掌, 還是現實上就是會有這麼多的困頓? 說到這裡再次重申,講到這裡不是要討推或是怎樣, 以幾天下來所見"人性"和各位每個都是成年人都有一方之見的情況下, 大家有無想過,誰才是那個 "難做到極點,甚至講難聽點,都不罰人還要被人倒虧一句你好民主" "認真寫完長篇累牘還要被人消遣:都你在說都你在說你好偉大" 的人? 講這些"都你在說"的板友,有沒想過好就算都我在說好了, 那各位又已經罵了說了多少? 昨晚又噓我感情用事,罵我沒原則開特例的部份原本支持我的板友, 有沒想過以我長期以來的原則,我會傻到或迷糊到或犯賤到, 僅憑膽怯或怕事心態,就去赦一個到現在也從沒為她自己文章道過一點歉, 還在隔壁po公告訕笑說真是笑死她了的人? 我是有必要軟到或委屈自己,還是為了想給大家笑或讓她偷笑, 而去選擇自動解除她的水桶? 只是因為怕戰或什麼? 要是因為這樣,我還會長期來被部份人視為眼中頭號釘子,必欲除之而後快? 難道我就這樣淺?是故意讓板規變成無形? 只是單純鄉愿因愛然後陷自己於不義? 原先有人在戰:"難道是板主就會被罰?" 請問這句會不會省略得太嚴重?你是板主但沒事我罰你幹麻? 有人在問(包括阿水或潘麗麗等): "是高中大學班板板主難道也有事也要加重也要被罰?" 這句也是,你是高中大學班板或地區批兔板主什麼都好,但沒事我罰你幹麻? 為什麼要這樣省略基本邏輯來這樣問? 有人在問:"是高中大學地區私人小板板主難道也會加重?" 請問若你沒po任何違規文章,那你問這句是所為何來?是要加重什麼? 再者我先前公告難道有寫"以後凡是板主",犯規就要特別加重嗎? 根本就是酌情量刑,今天你若只是一個系板板主, 但你在某熱門板違規,這在實務上根本對該板不會有太大影響, 也不大會有紛爭產生,那是要加重什麼? 就說了是酌情論刑,情可能是今天來的人、也可能是特殊時空環境下, 難道要像一個法匠?遇事都只判萬年一個月? 現實生活中法官要判貪瀆,難道古往今來每個貪瀆的人都是判個五年?(純粹舉例) 這種管板的裁量空間,各位一直緊抓不放,我這樣說好了, 真如各位所說意思,"凡事凡例全都應見於板規明文,否則即心證亂判!" 那真給各位一年時間每天花腦力來想案例寫板規, 各位覺得寫得完嗎? 光拿一個rshadow是女生,就可以連攻三天, 換做是各位,尤其某些位"女孩板平常隱然的意見領袖", 若換做是妳們,妳們會想到在板規訂好後幾年後的某天, 會有一位身份是女生的板主,因發偏頗攻擊文被浸, 然後認為她是女生所以也該受板規保障嗎? 如果硬要這樣說我裁量不對,那每次都判萬年一個月, 合理嗎?像話嗎? 在前幾天砲火猛烈時,我不得不說我還看到一種人類社會常有的寒蟬效應。 很多聲音都突然不見了,變得靜悄悄, 只有我和少數幾位女生(至少表面上),在苦心支撐, 請問我是犯賤嗎? 還是這是何苦? 是會得到什麼好處? 還是只落得一聲腥,從早被戰到晚? 如果我從以前到現在有得過什麼好處, 還是任何一位女板友跟我有現實生活上的認識或接觸, 麻煩馬上站出來說並檢附事證,這樣我馬上閉嘴。 還是事實上只是我撐了半天, 看板承平時大家每天好好討論卻沒多想過什麼? 到板上有事時,最先po文生亂者從沒表達過歉意, 反而卻是應板友檢舉出面收拾的我成了戰文開端, 成了罪魁禍首,各位反而才是岸上冷靜又客觀的一方? 關鍵時刻不一起保護這裡的價值, 只有板主在拼傻維持卻搞成像是我在引亂, 講這些話或有這種意思的部份常見板友, 有沒想過這些? 還是說女孩板長期以來的"至少尊重女性"這樣的氣氛, 是憑空而來還是自然而來的? 這幾天部份言論甚至還覺得是我保護太過,或罰得太過, 變成我才是爭點,那好,以後都放任不管, 或是像各位所說中立中肯得跟什麼一樣,凡事都純按文字開心只罰一個月, 都不必看實際情況,難道這樣做板以後就不會有人來亂了? 還是這樣以後女孩板絕對都不會有事,部份人一定就會尊重這個板? 我沒有動作時覺得最近板主太溫,女孩板都不女孩板了; 我有動作時但聲討者勢力一大,又在一旁覺得我意氣用事,罰得太過? 難道不是這樣嗎? 指責別人時,有四支手指頭是指著自己; 安寧不是憑空而來的,價值也不是一日或一人可建, 然後可悲的是當這一人在建時,連這人背後也同樣來個客觀冷箭。 換成各位,遇到這種情況,能有怎樣的處理? 各位會這樣任人罵,罵到死也還至少自己忍著繼續給罵嗎? 我言盡於此, 罷免文章在哪裡各位心裡有想法我也尊重各位, 各位在當言論上的無冕王時, 只要能同時想想各位自己是否也有未盡之處, 也就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7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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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希望照板規來 你之前也沒寫熱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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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就要家中 那就不該這樣罰 除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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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再來 熱門板的定義是什麼 要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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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才叫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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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 改一下第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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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清不楚就要加重就要幹嘛當然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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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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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不懂法律,法庭是合議庭,你有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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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另兩位板主的意見嗎? 今天你的判決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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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孤行吧~~~到最後你還是不知錯在哪~~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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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表達支持長年拉卓對本版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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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份就由其他部份去了,還是會來板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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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卓一直是很貼心的 只是有些事情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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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說的很可憐...千錯萬錯 都不是板主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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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來 爭議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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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有一個地方讓女孩子放心聊了 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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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題外話,這裡是我很喜歡的板,每每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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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我覺得你太溫了,有犯板規就給他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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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那板的人就是怎樣啦之類的會很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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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不然好像很多人都覺得來這邊鬧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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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得不夠爽還抱怨你偏袒女生。哇靠這是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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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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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老是想說給犯規的人機會,那其他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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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有心人盯上你做啥都是錯的(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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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的人一定會不舒服的不是嗎?都說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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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聊天板了,結果一天到晚有人跑來酸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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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板規來 如果是判一個月或是追朔R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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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戰文要判一年十年都沒意見 只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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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無腦、公主病、沒人要,哇哩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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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用板規沒有的處罰 也不該不管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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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愛就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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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為了沒刷牙的人吵這個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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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板主,是這個板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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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有所堅持,別讓女板淪落到女性性板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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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明明是具板主身分違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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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從頭到尾都不把別人的話看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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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潘麗麗 我又不是問「板主是不是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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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我是問「以後是不是只要具板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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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7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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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這如果是高學歷的人說的話 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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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被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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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桶我沒意見 你根本沒搞清楚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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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補推 無視某些言論心情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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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當初我噓的意義最後l板主還是沒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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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這說明實在是讓人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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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情還好,去看過BG板 理性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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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系列奇文..就會知道這只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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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個問題啊 重要的是操持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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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寒蟬了^^" 因為覺得好亂 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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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理解版主帶頭做亂要加重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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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有原則 不能以身份為由 這是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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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早點讓這件事風平浪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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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錯了哪有值得燒的地方 還溫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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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耶 板主本來就是有自由心證的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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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他就去罷免 每篇文都喊同樣的話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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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妳們以為道理只長在妳們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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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vie 妳 lag 了,他們跑去提罷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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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矩來不就沒事了 加油添醋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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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忘了去投下你神聖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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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得很累 這裡大家都是識字的 一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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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一提再提 有人說一切照規矩就行 有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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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看身分判 不好意思我就覺得規矩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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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板主 有身分有權力有號召力就要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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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 總之那些不爽的人趕快把板主罷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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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板一個清靜 不要強迫別人聽你們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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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還想說 我也很支持板主說愛才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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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問題的根本 所以對我來說 你錯在又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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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回水桶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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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矩來不就沒事了 加油添醋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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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中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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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卓你其實很用心在經營這個版,我想很多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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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感受得出來,對你對r的身份加重判決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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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意」也不是沒有人理解,只是說規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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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不按規矩來,落人口實也是必然的。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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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由r版主所引發的事件來討論要不要往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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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或修改相關的版規,以免往後再次發生,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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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依據就先審再說,法官是有自由心證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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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的自由心證也是有受到限制的,並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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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愛怎麼認定就怎麼認定~仍然要受法理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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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bw856I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