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維基百科將修改版權宣告為cc-by

看板Wikipedia作者 (良牙)時間16年前 (2007/12/03 16:58),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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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今年聽過最酷的事情! Jimbo,你太了不起了! 首先要說明的是:在現有的GFDL之下,wikipedia是無法轉用CC的。 原因是GFDL要求他的衍生版本也在GFDL授權之下, 而FSF(自由軟體基金會)雖然認同CC-by-sa的「精神」和GFDL相同, 但是法律條文的細節卻造成了兩者實質上不相容。 CC組織其實在約2005年就注意到這問題, 也努力在促進兩者的相容性,但事情一直沒有進展。 所謂的Share-alike(相同方式分享), 來自於FSF所推動的 'copyleft' 觀念。 在早期的CC條款裡,衍生作品必須使用同樣的CC條款, 也就是說,CC-by-sa的作品,無法改用GFDL授權。(除非所有原作者同意) 在CC-by-sa 3.0起,導入了新的相容性機制, CC-by-sa的衍生作品可以更改成CC組織所認可的授權方式。 這有什麼影響呢?如果有兩篇文章,一篇是GFDL,另一篇是CC-by-sa; 你想把其中一篇的部分文字截取,放到另一篇,可以嗎? 在CC 3.0之前這是不行的(除非在合理使用下的引用)。 因為GFDL的文字要求合成後需要用GFDL,不可以用CC-by-sa; 而CC-by-sa(3.0以前)的文字要求合成後需要用CC-by-sa,不可以用GFDL。 CC 3.0版之後,達成了單向相容, 你可以把兩篇合成之後,改用GFDL授權。 Jimbo所公佈的這件事情,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 FSF的代表出席並同意了修改GFDL,讓GFDL的作品也可以改用CC-by-sa授權—— 這就代表了「雙向相容」的來臨,兩種最大的文件copyleft授權條款, 彼此都可以任何更改成對方的授權方式。 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這使得作品更加「自由」了, 創作者也不用採取像GFDL/CC-by-sa雙授權這種麻煩的方式。 如同Jimbo所說,GFDL的確是一個好的授權條款, 但是他當初所設計的目的還是為了應用在程式文件上。 「恆常章節」、「透明版本」、「最後修改的5個人」等較為複雜的設計, 卻讓使用者在應用時會遭受到一些小麻煩(雖然不是不可解決)。 我認為CC-by-sa對於使用者而言是相對方便的, 由其是在小量(印出單一條目)的使用情況下。 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受惠的不只Wikipedia, 而是所有採用CC-by-sa及GFDL的創作者。 ※本文採用CC-by-sa授權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14.36 ※ 編輯: dotZu 來自: 59.105.114.36 (12/03 17:04)

12/03 17:16, , 1F
等等,我話說得太滿了,FSF似乎只打算開放「大型協作計劃」
12/03 17:16, 1F

12/03 17:17, , 2F
所以在非大型協作計劃上的創作者有可能無法受惠 XD
12/03 17:17, 2F

12/03 17:28, , 3F
最後五個修改者這個條款根本很少人遵守
12/03 17:28, 3F

12/03 17:29, , 4F
太麻煩了
12/03 17:29, 4F

12/03 17:36, , 5F
的確很麻煩,應該讓組織代表即可
12/03 17:36, 5F
文章代碼(AID): #17KyKZBV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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