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請舉證否則終身水桶

看板Whales作者 (阿彌陀丸)時間15年前 (2008/09/06 05:49),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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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ox (墾丁藍)》之銘言: : 歡迎浸我永久水桶 : 一個球員私底下都會跟中華職棒雜誌記者 : 說他自己放水 : 傳到教練團耳中 : 試問這種球員他們怎麼敢用 : 今年底中信鯨球團若決定清理門戶的話 : 一定會解約高俊強 : 請大家拭目以待 : 證據就是 : 我弟是中華職棒雜誌的記者 所以你說高俊強放水的唯一根據是你弟跟你說的@@?   然後你弟是聽高俊強自己說的~   有一票人檢察官死問活問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放水,   突然間有一個高俊強向記者自白了@@!?   是高俊強良心發現還是他嗑藥?   並不是說你說的一定是假的,不過你這樣沒憑沒據就直接說某人放水,   會不會太隨便@@?消息傳到高層耳裡~   高俊強都屌到敢跟記者自白了,高層聽到消息來問他還不敢承認嗎?   中信當時連砍一票主力,這時候還會疼惜一個高俊強嗎?   你可以很信任自己的弟弟,你弟跟你說的你都當是真的。   而且你弟弟有高俊強的犯罪證據,但沒有跟相關單位舉報,   而選擇跟你講@@!?   不過我們也要懷疑高俊強幹嘛跟你弟爆料,   就算真要爆,他跟你弟是什麼交情要爆給你弟知道。   什麼叫證據就是你弟是中華職棒雜誌記者,這算個屁證據。   高俊強的自白才能當證據。   問題是誰能證明你弟真的有聽到高俊強自白。   難道只有三個人知道,一個是你弟,一個是高俊強,另外一個不能說嗎?   中信清理門戶就會解約高俊強,所以高俊強被解約就等於他放水@@?   反正你先講先贏就對了,有解約就被你矇中,   中信沒解約高俊強你會不會跳出來說中信要掩蓋事實。   反正你一定不會說你(你弟)有錯吧!   中華職棒都已經走到這種田地,如果真有什麼事,   還有什麼球迷會不願意面對真像。   問題是,這種沒憑沒據還可以信誓旦旦指控球員的作法,     讓人感到很度濫。   要指控,就拿證據出來。   報料者的職業並不能當證據,恐怕你要找別的東西。 我質疑的不是你報料的真實性, 而是你得到這些消息的合理性。 -- ╔══╗  ╭─╮╭─╮╭─╮╭┬╮╭─╮ ╭─╮ ╭╮ ╭╮ ╭────╮ ╔╦╗ ╰─╮│●│┼─ │ ├─┴╮├─┤ │ │ 姐姐饒命 ╦ ╦ ╰─╯╰─╯╯ ┴ ╰──╯╯ ╰ ┴─╯┴─╯╰───┬╯ ║║║ ~● 決戰紫禁之巔□■□北京奧運奪金團奮戰中□■□ ﹨●∕ ╚══╝╚╩╝ (﹣﹣﹣﹣﹣﹣﹣﹣﹦﹦﹦﹦﹦﹦﹦﹦≡≡≡≡≡≡≡ 中華女壘 <﹨ 女壘相簿:http://www.wretch.cc/album/CTWSOFTB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218.134 ※ 編輯: monstertsai 來自: 122.122.218.134 (09/06 05:51)

09/06 07:04, , 1F
推這篇!
09/06 07:04, 1F

09/06 08:04, , 2F
連小新都不敢拿證據了,一個鄉民?
09/06 08:04, 2F

09/06 08:56, , 3F
分析的很好,推
09/06 08:56, 3F

09/06 09:38, , 4F
高俊強 後面都打成 高建強囉~
09/06 09:38, 4F

09/06 10:11, , 5F
現在報紙只有日期是真的 同理可證....
09/06 10:11, 5F

09/06 10:47, , 6F
還是有傳聞法則例外可以適用唷~~沒有說高俊強講得才算唷..
09/06 10:47, 6F

09/06 11:39, , 7F
可以不要出現" @@ "嗎??這樣很像小朋友.....
09/06 11:39, 7F
※ 編輯: monstertsai 來自: 122.122.221.109 (09/0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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