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請舉證否則終身水桶
※ 引述《kaox (墾丁藍)》之銘言:
: 歡迎浸我永久水桶
: 一個球員私底下都會跟中華職棒雜誌記者
: 說他自己放水
: 傳到教練團耳中
: 試問這種球員他們怎麼敢用
: 今年底中信鯨球團若決定清理門戶的話
: 一定會解約高俊強
: 請大家拭目以待
: 證據就是
: 我弟是中華職棒雜誌的記者
所以你說高俊強放水的唯一根據是你弟跟你說的@@?
然後你弟是聽高俊強自己說的~
有一票人檢察官死問活問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放水,
突然間有一個高俊強向記者自白了@@!?
是高俊強良心發現還是他嗑藥?
並不是說你說的一定是假的,不過你這樣沒憑沒據就直接說某人放水,
會不會太隨便@@?消息傳到高層耳裡~
高俊強都屌到敢跟記者自白了,高層聽到消息來問他還不敢承認嗎?
中信當時連砍一票主力,這時候還會疼惜一個高俊強嗎?
你可以很信任自己的弟弟,你弟跟你說的你都當是真的。
而且你弟弟有高俊強的犯罪證據,但沒有跟相關單位舉報,
而選擇跟你講@@!?
不過我們也要懷疑高俊強幹嘛跟你弟爆料,
就算真要爆,他跟你弟是什麼交情要爆給你弟知道。
什麼叫證據就是你弟是中華職棒雜誌記者,這算個屁證據。
高俊強的自白才能當證據。
問題是誰能證明你弟真的有聽到高俊強自白。
難道只有三個人知道,一個是你弟,一個是高俊強,另外一個不能說嗎?
中信清理門戶就會解約高俊強,所以高俊強被解約就等於他放水@@?
反正你先講先贏就對了,有解約就被你矇中,
中信沒解約高俊強你會不會跳出來說中信要掩蓋事實。
反正你一定不會說你(你弟)有錯吧!
中華職棒都已經走到這種田地,如果真有什麼事,
還有什麼球迷會不願意面對真像。
問題是,這種沒憑沒據還可以信誓旦旦指控球員的作法,
讓人感到很度濫。
要指控,就拿證據出來。
報料者的職業並不能當證據,恐怕你要找別的東西。
我質疑的不是你報料的真實性,
而是你得到這些消息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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