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CSS 寫法與效能的問題

看板Web_Design作者 (mchen11)時間11年前 (2012/10/27 12:0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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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style> 區塊通常放在 </head> 之前,但如果網頁某個地方放個外掛小工具, 這個工具也有自己的 <style> 標籤,不曉得瀏覽器抓 style 時會由內而外找,還是 從頭開始找。這個工具的 <style> 應該該放 </head> 前還是放自己的區塊,瀏覽器 的執行(找style的速度)比較有效率? 問題 2:CSS 可以寫在 HTML 標籤內,也可以寫成 class。如果多個標籤套用同個 class,那當然是寫成 class。但如果該 CSS 樣式沒有其他標籤需要套用時,那麼── A: <div style="color: red; border: 1px solid black.....">xxx</div> B: <div class="aaa">xxx</div> <style> .aaa {color:red;..............} </style> 以上 A、B 兩種方法,哪種瀏覽器的執行比較有效率?(B 是否比較有效率不知道, 但我知道多打了好幾個字) 問題 3:基於 HTML、CSS、javascript 應該分離的原則下,問題 2 只會用 B 的寫法, 但整個網頁的 HTML 標籤都不使用 style 屬性的情況下,比較好閱讀,卻不曉得效能 是否變得較差? 我另外想問的是,容易閱讀跟效能對於網頁設計者,何者為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77 ※ 編輯: mchen11 來自: 114.45.13.77 (10/27 12:06)

10/27 12:54, , 1F
你的想法很獨特 但是還是先用標準寫法吧
10/27 12:54, 1F

10/27 14:38, , 2F
a:難維護, b:會慢一點點. 不過現在可能看不出來
10/27 14:38, 2F
文章代碼(AID): #1GYrr90Q (Web_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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