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停用css style?

看板Web_Design作者 (又也來)時間18年前 (2008/01/08 13:59), 編輯推噓12(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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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Dreamweaver打一些字 改變他的顏色、粗細、大小 打算編排好之後再複製Html碼貼上到其它地方 可是DW都會自己幫我把我設的樣式新增成一個style 例如 <font COLOR=#bf5f00><strong>大家好</font> 它會自己變成 <p class="style1">大家好</p> 這樣貼到外面就遺失它的CSS碼了啊... 請問要怎麼暫時停用CSS樣式啊? 我希望他就乖乖顯示Html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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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weaver預設會用css取代html標籤,到p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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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選項取消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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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網頁要堅持網頁標準﹐要學會用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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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新版的.. 可以選css插在head嗎?就不怕會遺失.css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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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是幫家裡上架某個網路商城,他就只認識html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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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行內樣式,例如<p style="color:#bf5f00;">大家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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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你有沒有所謂"網頁標準"的資料可以來參考一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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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對每個不用css的設計師這樣講 可惜我沒憑據,只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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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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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ing with web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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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CSS的理由太多了, 一來設計師可以完全掌控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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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程式設計師coding時也不用看一大堆描述樣式的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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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符合網頁標準(XHTML, CSS, Javascript分離)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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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SEO很有幫助, 搜尋引擎很喜歡這樣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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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css的理由 並不等同於 "規定要用css" ,我想找的是強迫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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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範 , 不過好像還沒看過,基本上w3c的標準也沒有規範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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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要用這件事本身就無法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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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對啦,那何必說成好像只有會css才夠格當設計師一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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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傳統派的設計師做出來的東西也不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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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針對CSS開砲的意思,我也很愛用,只是極端總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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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rong h1 h2 這些都有其歷史意義跟tag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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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標不標準的問題 比較起來 全部都div搭css的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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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見得就是標準,標準應是使用對的標籤語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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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只是讓彈性變得更大,更能讓語意純化,但是不見得用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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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標準 ,也不見得不用CSS就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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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是垃圾標籤, 全部都div搭css是空有標準毫無意義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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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是哪一種設計師?網頁設計師不會css的話本來就不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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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是設計樣式的語言, 作品好不好看取決於設計者的美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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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會不會用css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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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div搭css並不"標準"你要談標準先定義標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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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是垃圾標籤,那<b>呢? strong呢? <li> <ul>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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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你解釋所謂的"標準"之前,講這些話一點信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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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目前在w3c標準中,fonts還是留著的,另外未來也可能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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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是 <b><li>做得到,css 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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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是 css 做得到 <???>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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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如果要當一個「網頁設計師」,CSS 是必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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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要找平面設計師來兼,當然也行,維護起來比較痛苦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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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標準是通過W3C驗證, 全部div當然也可以過, 只是無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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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忘了著明是W3C XHTML1.0 Str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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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DTD, font的確是不能使用的標籤, 不信的話可以自己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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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不被建議的標籤是垃圾誇張了點, 但遵循網頁標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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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會使用這些標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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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是最糟糕的標籤, 它的出現雖然帶給瀏覽器字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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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帶來的災害卻是非常的大, 我想你看過一個頁面裡面滿滿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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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 face="標楷體" color="#000000">這種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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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我只說font是垃圾標籤, 請別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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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ul, li, strong都是具有語義的標籤, 至於 b 不建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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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點講是用Strict標準就不用講這麼多了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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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w3c的標準有其規範性,不過也只是建議為主。當然以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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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師(當然是WEB designer啦~)立場而言,這樣的確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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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站在新手或者是比較熟悉過去的那一套的user,也沒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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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該萬死的地步,畢竟,讀hrml code的是browser,而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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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考量其實應該是html code的贅碼造成的檔案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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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昨天在找個標題的討論串,有提到font以後可能作為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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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的標籤用,雖然看起來目前還不大可行,或許是個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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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標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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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版上很多人都是看過web大混戰時代過來的,css還算是晚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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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tml dhtml這些也都是後來的勝利者,現在還有很多早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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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r(就不用designer這個詞了)在維護一些web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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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們而言,web 只是產品的一部分,視覺正確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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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大部分原PO所提的狀況的來由,對於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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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是不認為有需要強迫他們學css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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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建議是好的,不過像這篇文章明明就有更好的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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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卻被忽略,而著眼在意識流的爭論中,猛然有種何不食肉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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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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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web這塊最可貴的就是他是屬於群雄鬥爭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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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的彈性也大很多,就像大海一樣無邊無際,雖然也因此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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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器不一的問題,所以才開始整合成一致的w3c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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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還在過程中沒跟上,是應該被體諒而不是被譴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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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太多了-3-;; 早知道就用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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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回解法的部份,小弟之前眼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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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Wn4nVl (Web_Design)
文章代碼(AID): #17Wn4nVl (Web_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