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龍朱印奏者?
※ 引述《lucifax (啥時能註冊 就啥時砍帳號)》之銘言:
: 在一篇文章中看到山縣昌景曾任這個職務,掌管軍役眾
: 而土屋昌次也曾擔當這個職務(IN 日本維基 奧近習六人眾)
: 那想請問這個職務到底是作何用?
: 請武田控的版主幫忙回答 謝謝
好像沒人回答這個問題,在此謹以拙見拋磚引玉試試。
簡單地說,依照wiki上的講法,所謂龍朱印狀奏者就是指獨自擁有行政裁量權,
位於武田家的軍政體系中樞的人物。從現行留存下來的武田家書狀史料來看,曾經
擔任過龍朱印狀奏者的武將至少有,市川昌房、原昌胤、跡部勝資、土屋昌次(続)
和山県昌景等五人。
但要深入了解龍朱印狀奏者的涵義的話,就必須先了解以什麼是"龍朱印"?
以及什麼是"奏者"?
首先,所謂龍朱印狀,顧名思義指的是印有武田家家印"龍朱印"的書狀。
一般而言,以武田信玄一代而言所發出的文書常見的大略可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署有大名親自"花押"的判物、文書;因為是信玄親自署名的,因此可視為
最直接和最有信憑性的書狀。(花押: 象徵個人簽名的獨有符號,時代劇裡面常看到
大名在書狀結尾好像在鬼畫符的圖案)
第二種是代表信玄私章的"晴信"方朱印,這類文書不僅出現在私人文書上,有時也
會出現在公事的書狀上,因此也可說是花押的替代物。
第三種就是印有武田家家印"龍朱印"的書狀,這類書狀大多是以補足花押狀的形式
存在。根據學者研判,龍朱印狀隨著武田領地的擴大,以及當主(信玄)因常外出征
戰而無法在領國之內批公文,因此龍朱印狀在信玄中後期出現比例大幅增加。一般
而言,此類文書大多是針對領地治理,將同一內容向多數單位發行的命令;或是發
給階級次一級的家臣的書狀。
(武田的龍朱印圖: http://www.interq.or.jp/pure/miyatate/ryuu2.gif
)
上述三種不同署名方式也有可能同時出現在一份文書上,例如同時出現花押和晴信
朱印的文件就有不少流傳下來。此外,除了以上的印判狀,其實還有作為行政役所
官印的"伝馬"方朱印"和"精"円朱印的文件,只不過這類文件流傳下來的數量相較之
下非常地稀少。
至於所謂的"奏者"乃是屬於町幕府時代的官制之一,原本的目的在將來自下級(e.g
.國人、地頭、眾中)的申訴和訴訟案件向上級報告的"上奏"之職物,因此又稱為取
次、申次。在幕府的公方制度下的奏者更擁有代行發御狀的特權(副狀),此一職務
在部分地方也稱作祐筆。言下之意即是能夠代替國主、大名行使部分的行政裁量權
,替大名過濾地方上的事務使其無需進行至大名處。這和專職行政工作的奉行制又
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其最主要工作仍在訴訟相關的事物上。但進入戰國時期因為
各國相繼制定各自的家法制度,因此所謂"奏者役"的實際執掌可能也多少有所演變。
雖然目前學界對於武田家奏者役的執掌仍沒有很清楚的定論,但一般而言,龍朱印
狀奏者又被稱為龍朱印狀奉者,為擁有發行龍朱印狀的權利者。其功能可能包含對
支配地區行使軍政權,對家臣團的任務分配等重要職務,因此能夠擔任此一職務的
大多是武田歷代譜代家老和直臣,其任命方式可能是採當番制(輪流)或是因需要由
信玄或勝賴指派。而武田家的衰敗,與在長篠一役原昌胤、山縣昌景、和土屋昌次
等曾任龍朱印狀奏者的重臣的戰死有決大的關係。
以上簡述拙者所知的龍朱印狀奏者一職的意義,但要深入的談的話,就不能不提到
武田家軍政管理體系的組織架構,遺憾的是拙者實在非武田控(?),對於武田家法制
度可能解釋不太清楚,因此詳細還是有請板上武田系專家說明可能較為恰當。
希望這樣有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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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野山峰の白雪踏み分けて入りにし人のあとぞ恋しき
しづやしづ しづのをだまき繰り返し昔を今なすよしもが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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