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戰爭中的俘虜如何處置?

看板WarringState作者 (真田左衛門佐月翔)時間17年前 (2006/11/26 19:40), 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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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戰國時代的俘虜之前,必須先瞭解關於奴隸的制度演進。 早在律令制的奈良時代,就已經把奴隸訂為五類(五色賤民),且允許私奴隸的販賣。 但是後來戰亂頻繁,社會也日漸動盪。 人口販賣的行為已經不只限於私奴隸,甚至發生許多誘拐販賣的行為。 在秀吉統一天下後,曾經一度禁止人身販賣。 大阪夏之陣之後,整個大阪又陷入一片混亂,姦淫者、掠奪者不盡其數。 直到江戶時代社會安定後,才明確的禁止奴隸的販賣行為。 由此可知,奴隸制度在戰國時代是一種正當、並且廣為被接受的經濟來源。 因此俘虜的販賣也是一種司空見慣的行為。 也許因為新田版的武田信玄太過出名,讓大家誤以為只有信玄有此暴行。 而書中所寫的「因為肺癆因素,讓他做出這種殘忍決定。」 則完全是一種以今非古的掩飾行為。 以現在比較容易收集到的資料來說,武田、上杉、以及島津都有這種行為。 根據越佐史料記載,謙信不定期會在城下町舉辦奴隸市。 以20~32文之間的代價進行人口販賣。 根據佛洛伊斯日本史記載,島津在進攻大友時。 曾經將許多俘虜(士兵、女性、兒童)強行押至肥後、島原進行販賣。 甚至還有賣給葡萄牙人的紀錄。 最有名的就是妙法寺記的紀錄 在天文十六年攻克志賀城之後,允許以二貫到十貫不等贖金來贖回俘虜。 其餘的送至金山挖礦、或為娼妓者不在話下。 由於戰爭具有這麼大的經濟魅力(掠奪、俘虜) 因此在戰國時代時常會有農兵自願參戰賺外快,在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免徭役。 -- 真田大助幸昌: 「將たる者の腹切りでは佩楯は取らぬ,我は真田左衛門佐のせがれな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5.34 ※ 編輯: moonfly 來自: 61.228.195.34 (11/26 20:26)

11/26 20:33, , 1F
新田版的信玄動不動就把殘暴的行為都歸為肺癆因素,那時
11/26 20:33, 1F

11/26 20:34, , 2F
看了只有一個疑問到:肺癆是精神方面疾病的一種嗎?
11/26 20:34, 2F

11/27 13:10, , 3F
這一來出外旅行不就很危險,隨時可能被抓去賣掉
11/27 13:10, 3F

11/27 17:16, , 4F
倒沒那麼嚴重... 山賊之類的才會對旅人下手 一般農民即使
11/27 17:16, 4F

11/27 17:17, , 5F
在戰場上的行徑跟山賊沒兩樣 但是平時應當是不會隨便對旅
11/27 17:17, 5F

11/27 17:20, , 6F
人出手的 戰爭是非常狀態 對當時的人而言 掠奪敵境的人
11/27 17:20, 6F

11/27 17:21, , 7F
民並不算犯罪 或許還可以說是理所當然 這源自於日本中世
11/27 17:21, 7F

11/27 17:22, , 8F
紀的制裁犯人手法 懲罰犯人之時 執行者有權將犯人的所有
11/27 17:22, 8F

11/27 17:24, , 9F
物占為己有 若將這個理論擴大解釋 戰爭時的敵人對我方而
11/27 17:24, 9F

11/27 17:26, , 10F
言等於是犯罪者 那麼去將這些犯罪者的財物甚至是人 佔為
11/27 17:26, 10F

11/27 17:28, , 11F
己有 或是拿去轉賣 並沒有違背當時的社會風習
11/27 17:2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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