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共內戰誰先動手

看板Warfare作者 (SaltLake)時間3年前 (2020/07/31 09:06),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unclefucka (Comic Lo )》之銘言: : 其實政府軍有著防止叛亂與消滅分裂權利在身 : 早動手晚動手都無所謂。 怎麼會無所謂? 晚動手會被人民或上級罵你應作為而不作為, 現代專門術語叫做瀆職。 : 但問題是,政府軍面對進犯的敵人,是沒啥資格打「運動戰」的 對於這一點,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四 章 瀆職罪 第 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 這個罪名看起來滿嚴重的。 : 尤其又是理論上裝備比你弱的本國叛亂份子。 : 試想一下,你住的地方遇上賊兵進犯,然後守軍和你說 : 「不好意思,戰法以消滅敵人有生力量比較重要,兵貴神速,掰掰」 : 然後 : 就會發生中東狄亞茲女孩控訴當地庫德抵抗軍逃跑的狀況…… : 當匪當流寇就又不同了 但是回到現實,就算賊兵總體力量比官兵弱,兵法上也有透過隱蔽與誘敵 等方法,令賊兵在局部上集中優於官兵之力量痛打官兵的史實。 以大清朝來說,最有名的就是屢敗屢戰的曾文正公剃頭大兄了。 以大明朝來說,不講末年時期官兵被流寇痛扁的各種狀況,開國不久, 朱重八過身以後,他的孫子手下官兵擁有以全國官兵遠超反賊燕老四北方 一隅叛軍的軍力,還不是多有被叛軍打得夾著尾巴跑的事例? 至於更早的大唐朝鬍子長的唐明皇,更是被反賊逼得從自己皇宮逃竄, 路上還被護駕官兵逼得殺掉自己的愛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99.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596157569.A.0AA.html

07/31 11:35, 3年前 , 1F
現實是匪軍質量都超過中央軍吧,畢竟國軍有吃空額
07/31 11:35, 1F

07/31 12:24, 3年前 , 2F
然後匪軍高喊警察打人
07/31 12:24, 2F

07/31 13:27, 3年前 , 3F
匪軍拿著爸爸援助的倭寇裝備再說警察有八百萬美械
07/31 13:27, 3F

07/31 19:46, 3年前 , 4F
國民黨軍好像才四百多萬?
07/31 19:4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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