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軍flanker小辨

看板Warfare作者 (古事記王子)時間9年前 (2014/11/01 00:30), 9年前編輯推噓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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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4145941.A.7AB.html )論及戚繼光 將大將軍部署於敵台之間,其實與西方將flanker部署於bastion之間為異曲同工。論 者又有不以為然,以為戚繼光給無敵大將軍配發的彈藥係屬散彈,必不能擊遠。其所 根據為《練兵實紀》雜集卷五〈無敵大將軍解〉: 「其放法,先將子銃刷淨,用藥線一條撚入,外以布裹之,恐擊下馬子摧動也。 次下藥三升不等,以紙一層蓋之,亦防藥被打馬子擊泛耳。藥不過二箍下口。次用木 馬,厚三寸,馬初試不用力,自與上口平,下至二箍平止。子銃口小腹大者不可用。 其馬子上以少土塞之,所以防木馬與銃腹有隙處。次下鐵子一層,又下土一層,俾子 縫皆以土實之,再用木送築之。如此五次。如尚不滿,再下一層,鐵子不拘六七層, 以平口上第五層箍下口而止。此層不用生土,就於子藥上加微濕泥粘,高過銃口,築 實,無使子覆出。乃將母銃著量遠近,以木枕之高下所至為準。下子銃入腹,閂定, 舉放。…」 從上文可知除了鐵子之外一道築送的只有泥土、木馬、紙等等輕物,整體份量本 不重,即便增加火藥也不會增加多少殺傷力。這點本無疑義,問題是誰規定無敵大將 軍只能打這種散彈?即使在《練兵實紀》中就有提到不同的裝藥法: 「大小將軍,不可行用,只可守城。而每遇試放,多炸破傷人者,放之無法也。 因用藥太多,土石築之,將藥築實,內無轉力,遂乃橫攻。今需用藥僅約至大腹之半 ,木馬長三寸,下至腹口,虛其內四五寸,使藥有轉旋之空,上用一窩蜂大小子數百 ,外用一合口大石子壓之,若無大石子壓而激之,口大如盂,小子如栗,出口便落, 不能遠中。惟其腹之虛也,故火發向虛處一攻而出,則不橫及矣。」(《練兵實紀》卷 二〈原火器〉) 這裡就很明白指出守城時的無敵大將軍該如何裝填。這段與十四卷本的《紀效新 書》卷十二〈神飛砲解〉大同小異,舟師與守城所用都是如此。那有沒有進一步的佐 證呢?其實前面提過尹畊也是這樣說: 「大銃者,急備也。夫虜矢石,懸廉禦之;竿轅,鉤斧禦之;車牌,懸石禦之; 革洞衝木,火筒禦之。尚虞其畢志於我,人肩土袋,或挟束草,千萬成群,肉搏以逼 ,前死不恤,後繼轉加,始而填壕,繼而垣。弓矢鎗砲所及有限,懸石衝木不能遠施 ,則以大銃擊之。銃大如罌,石大如碗,前發大石,後為碎子,一轟震地,其出升餘 ,當無不斃且隕者也。」(尹畊《鄉約》) 尹畊所處的年代其實比戚繼光稍早,而在戚繼光之後,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類似但 改良過的大將軍擊遠裝填法: 「往塞上大將軍銃,薊鎮歲聲一次。以勢大,人不敢發也。其重也斤以一百五十 計,以千斤銅母裝放如佛朗機。少保葉公夢熊益為斤二百五十,長三倍之,得六尺許 。以滾車發之,可及八九百弓,不以銅母。中以鉛彈七斤者為公,三斤者為子,一斤 者為孫,三錢、二錢者二百許為群孫,名曰公領孫彈。以鐵磁片雜斑貓毒藥煮就者佐 之,凡重三十斤。發時勢如霹靂,可斃人馬數百。」(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十六〈大 銃〉) 這種火砲實際上已經不是大將軍,僅係二百五十斤重的火砲,雖然如之前這篇所 述(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4325371.A.00F.html ),晚明有些所謂的 大將軍確實只有這個重量;不過重點是,它擊發的彈藥(彈總重30斤)不見得較少,卻 能遠擊至八九百弓,也就是至少1,200公尺(一弓約五或六步,十步為一丈,明代一丈 約3.01公尺)以上。 前面那位先生把「擊寬二十餘丈」看成是射程二十餘丈,即便光讀字面也知道不 該如此解釋,對晚明火砲射程的一些記載要有些眉目就更不可能會有這種誤讀。實際 上,比上述改良自大將軍的葉公神銃稍後的萬曆二十年(1592),李頤在〈條陳禦倭事 宜疏〉(《御選明臣奏議》卷三十一)提到的大將軍砲是「遠可六七里」,射程已經在 3,000公尺以上,這大概是只裝填彈丸的數據。 當然我們必須注意的是最大射程並非有效射程。中文史料並沒有這樣的數據,但 是我們可以拿西方的數據作參考。在1598年威尼斯人Eugenio Gentilini寫下了他的著 作,英譯為《Instructions for Artillery》,其中就記下了不同火砲在最遠射程和 平射程時的數據(見Thomas Arnold《The Reniassance at War》[Cassell, London , 2001],頁40): 近距離平射程 最遠射程 (單位:步[pace],約相當於一碼,即0.91米) 火繩槍 60 1,200 musket 2磅隼砲 80 1,800 2-pounder falconet 4磅隼砲 100 2,000 4-pounder falcon 8磅鷹砲 150 2,500 8-pounder saker 14磅寇飛寧 200 3,500 14-pounder culverin 16磅加農 150 2,500 16-pounder canoncin 20磅加農 180 2,800 20-pounder cannon 上表僅係節錄。大將軍的重量(千餘斤,600公斤)約與隼砲相當(1,500磅,675公 斤),但最大射程則大於鷹砲,我們大致可以推論大將軍如果進行近距離射擊,有效射 程大約也就是在100-150步之間,或者相當於90-135公尺之間。這個數據有沒有道理呢 ?實際上,這就是西方稜堡(bastion)與稜堡之間典型的距離:1598年葡萄牙人Cristó bal de Rojas在他的著作《Teorica y practica de fortificacion》(《城堡工事的 理論與實踐》)中所建議的是,在稜堡設置flanker與flanker相對之處應該要有360至 396 pies,即100至111公尺(Martin Elbl,《Portuguese Tangier (1471-1662)》[ Baywolf Press, 2013],頁734)的距離。 我們剩下最後的問題是:那麼戚繼光所設計的敵台之間的距離,是不是也與上述 西方稜堡間的距離相符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前面我已提過戚繼光是每五十垛設一 雉(即敵台,見《紀效新書》十四卷本 卷十三〈雉解〉)。五十垛有多長?依同書同 卷〈城製解〉的記載,「八丈十垛,八十丈百垛」,我們可以據此推算出五十垛為四 十丈,即約120公尺。 凡此種種若合符節,在在可以說明依據同樣原理中西雙方可以有相同的發展;這 裡頭的科學性和把「擊寬二十丈」讀成射程二十丈的科學性,不可同日而語啊。 附論: 某位仁兄把我在上篇引文中的「近鬥不若遠鬥」解為射程,其實又屬解讀不慎之 一例;該篇我也大段引述,從後文來看「近鬥不若遠鬥」實為把接敵的縱深往外推出 去甚至形成交叉火網之義,不單指延伸射擊,實指整個戰鬥區域的向外延伸,否則就 不應說「鬥」而說「射」才對。原文如下,自有公斷。 「…夫下射不若平射,近鬥不若遠鬥,此理之至明者。藉(壕)墻以為隱,隔壕以 為射,緩急巧力自當不同。縱有肉搏,憑墻與之戰,而陴上之人復為我覆庇,投彼不 虞,勇怯亦懸絕也。夫敵臺高垣一丈,可以四擊,槍矢砲石所及三二百步。壕牆與彼 對射,所擊逾壕五六十步。陴上人又以執石臨垣腳,所及及壕,是三險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99.1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4773043.A.21C.html

11/01 00:33, , 1F
推,建議連結後面空一格再加括號,要不然不能直接點XD
11/01 00:33, 1F

11/01 00:34, , 2F
又,point blank翻譯成零距離或許不妥,直擊之類較佳
11/01 00:34, 2F
嗯中文其實不知道怎麼翻比較好,目前翻成近距離平射程。

11/01 00:50, , 3F
這串真是精彩 好玉
11/01 00:50, 3F

11/01 00:56, , 4F
先推好文。另外point-blank翻成零距離應無不妥。
11/01 00:56, 4F

11/01 00:57, , 5F
國防部印的「國軍簡明美華軍語辭典」就是這樣翻。
11/01 00:57, 5F

11/01 00:57, , 6F
零點射擊也是常見翻譯。
11/01 00:57, 6F
※ 編輯: KoujikiOuji (61.230.99.172), 11/01/2014 01:04:44

11/01 01:21, , 7F
雖然說喜聞樂見拋磚引玉 不過這磚實在是臭到讓人難忍-_-
11/01 01:21, 7F

11/01 01:24, , 8F
11/01 01:24, 8F

11/01 01:24, , 9F
謝謝YPPF大說明,但是單看字面零距離總感覺不太對勁XD
11/01 01:24, 9F

11/01 01:41, , 10F
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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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02:46, , 11F
感謝延伸說明,大推
11/01 02:46, 11F

11/01 07:06, , 12F
大推
11/01 07:06, 12F

11/01 19:05, , 13F
有時就算公部門或權威機構的翻譯也不見得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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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0:39,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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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Kxap8S (War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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