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宋朝養馬那麼困難?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關於"保馬法"之事,<<宋代政治史>>第三章<神宗之政治改革及其影響>寫道:
: 保馬法 熙寧五年五月,行保馬法,元豐八年十二月罷.此法先行於開封府界諸縣,
: 既而推行於永興,秦鳳,河東,河北東,西五路.凡京畿保甲及永興等五路義勇保甲
: (以保甲法團結義勇是為義勇保甲)願養馬者,官以監牧馬給之,或給直使自市.其
: 三等以上戶十戶為一保為保甲馬,四等,五等戶十戶為一社為社戶馬.官歲一閱其
: 肥瘠,若有死病,保甲馬即馬主獨償之,社戶馬則半使社戶共償之.續資治通鑑長
: 編卷一三三熙寧五年五月丙戌:
: 詔開封府界諸縣保甲願養馬者聽,仍令提點司於陜西所買馬除良馬外,選驍騎以
: 上馬給之,(驍騎,殿前司所屬軍號)勿過三千匹.
: 卷一四六熙寧六年八月戊戌翰林學士曾布等上養馬法:
: 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戶一匹,有物力養馬二匹者聽.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
: 使自市,毋或強與.府界毋過三千匹,五路毋過五千匹.馬除襲逐盜賊外,不得乘越
: 三百里.三等以上十戶為一保,四等,五等十戶為一社,以待死病補償者.保甲馬即
: 馬主獨償之,社戶馬半使社人償之,歲一閱其肥瘠.
: 此法蓋欲寓馬牧於民間,以省公家雜費.(247-248頁)
: 從以上的形容可知:
: 1,保馬法實行的日期從1072年到1085年,總共實行了13年.
: 2,保馬法推行的範圍只有開封府與五路地區,且養馬總數限定最多只養八千匹.
: (神宗年間全國戰馬有15萬匹,當時宋朝政府都還嫌少,就算增加這八千匹,能有多少
: 幫助,實在令人懷疑.)
原有戰馬有15萬,如果只是試辦的話8000其實不能算多吧
再說,得看8000匹馬是沒人要,政府用硬塞的;還是大家搶著要供不應求
: 3,一匹馬得用十戶人家來養,而且養馬的人不僅要負擔很大的風險,還不能隨意使用
: 這匹馬.
: 實際運作的成效如何,不得而知,但明朝洪武年間也有參考上述的作法,然後推行明朝版
: 的"保馬法",結果似乎不是很好,因為王夫之評曰:
: 愚民貪母馬之小利於目前,幸牧地之免徵於後世,貿貿然而任之。迨其子孫貧弱,
: 種馬死,牧地徒,閒歲納馬,馬不能良,則折價以輸,一馬之值,至二十五金,金
: 積於閹寺,而國無一馬,戶有此役,則貧餓流亡、求免而不得,皆保馬倡之也。夫
這文講的是"迨其子孫貧弱,種馬死,牧地徒,閒歲納馬,馬不能良"
而不是"貪母馬之小利於目前"的愚民
一個人會養馬,本來就不代表他的子孫一定會養馬吧
這法令的問題在於沒有退場機制
: 馬,非其地弗良,非其人弗能牧也。水旱則困於芻粟,寒暑則死於疾疫。唯官有牧
: 苑,而群聚以恣其游息;官有牧人,而因時以蠲其疾;官有牧資,而水旱不窮於飼
: ;則一虛一盈,孳產自倍。自成周以迄於唐,皆此制也。漢、唐車騎之盛,用捍邊
: 陲,而不憂其匱,柰何以誘愚民而使陷於死亡哉?行此法者,曾不念此為王安石之
: 虐政,徒以殃民而無益於國馬,相踵以行,禍延無已,故曰害最烈也。
: 不過上述的情況是明朝施行的情況,而且也出自於王夫之一人的說法,而且他也是明末
: 清初的人,故上述的說法只能當作參考,不能全然採信.
: 然而宋朝的保馬法只有實行了13年,隨著司馬光的舊黨上台之後被廢除,爾後新黨即使
: 重新上台,也沒有恢復保馬法,可見得其實行的成效實在不佳.除此之外,它也沒辦法幫
: 當局增加戰馬的數量,最多只能說是讓民間幫政府養馬.民間的承包戶就算每年把馬養
由於馬不是肉畜,所以一般來說除非戰爭或瘟疫之類大量死亡
長期下來是會越養越多的,像賽馬常常都是從賽場退役後轉做種馬
問題應該在於官方的牧場大小有限,
所以馬的數量到一個上限時可能就必須把一些比較差的馬淘汰掉
(賣到市場上當役用或乘用或是賣馬肉)
保馬法理論上應該是把這些要淘汰的馬bot出去,
限定說不能賣,只能在一定範圍內騎
(馬除襲逐盜賊外,不得乘越三百里)
國家有需要時可以調用
: 的又肥又壯,還要讓牠不會生病,這些錢恐怕會比政府將來出錢買回的錢還要貴上許多,
我是不知道當時的人怎麼想的
不過以現代人的眼光
1. 一般畜牧相關課程開始都會教一堆評估動物狀態的方法
如果去bot承接馬的人不是被硬塞的而且有相當經驗
應該是官方和民間雙方都對馬的狀況有認知並有記錄才是
2. 我想官方給的馬就常理推斷,應該不會是小馬或壯馬
大家都知道動物小時最容易死,除非有重利或逼不得已,
不然應該沒人要碰幼年期的動物
而正值壯年的馬當然是配備實戰部隊,那有拿去給民間養的道理
合理來說應該是把那種已經過了巔峰,要退不退的馬拿去bot才是
(實際上各類動物的現貨市場最常流通的都是這類動物)
訓練?小時候該教的都教了,頂多定期練習
生病?除非是瘟疫,不然應該都是因管理不當出的問題,
有什麼缺陷還是體弱的都應該早被淘汰才是
當然,這類馬打契約時一定要約定好折舊機制
: 而且這段期間呢,這些馬還不能隨便拿來給自己用,那麼會有多少人想要當幫政府照顧
: 馬老爺的承包戶呢?
上文裡沒寫
但是合理的推斷
這些馬在民間應該就是平常拿來當短程代步工具
(搞不好有計程馬)
或是拿來當種馬用
: 更何況全國軍馬15萬,這個BOT最多只養八千,而且每匹馬都是十戶人家在養,而且這還
: 是代養,政府把馬賣出去給人養,將來要用的時候還要花更多的錢買回來,而且幫忙養
: 的人就算沒把馬養病養死,讓馬保持健康一樣得賠上自己更多的錢,同時還不能隨便使
: 用這匹馬,完全缺乏經濟誘因.這樣子雙輸的政策最後推不下去,也是理所當然.
其實只要官民雙方把馬匹的狀況,折舊的方法都講清楚
官方就可以讓準備淘汰的馬找到第二春,民間會養馬的人也可以弄到一些生產工具
不過我猜八成保馬法會失敗是因為亂塞馬給沒條件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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