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je6鬧版+版務文+亂噓文 水桶以三天裁定
其實光是鬧版就永久水桶了
給你水桶三天算是給你一次機會讓你好好想想下面我說的話
噓
12/25 12:59,
12/25 12:59
敢問你又能知道他們是噓哪一種?
在我眼裡看來唯一一個無法確定的只有GVR13
其他兩個
噓
12/23 23:10,
12/23 23:10
噓
12/23 23:14,
12/23 23:14
這很明顯就知道在評論文章
噓
12/24 06:48,
12/24 06:48
這是則是在說簽名檔
就算GVR13的無法確定也好
在版主判決的優先順序本來就會是先針對文章本身來做評估
除非GVR13自行跟版主群解釋或者上訴是版務組
再者
他們三位覺得判決不公也還輪不到你來幫他們解釋
你是他們三個是御用律師嗎?
說我酸你也好
那敢問你酸版主就不會有事嗎?
→
12/25 13:01,
12/25 13:01
噓
12/25 13:25,
12/2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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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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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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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28,
12/2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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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3:29,
12/25 13:29
C版主在公告結尾時也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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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滿請自行來信通知。
如對判決有疑義,可
(i) 上訴至EvilZERO板主
(ii) 直接至組務板依規定向小組長申訴
請問你有做到嗎
要我現在回答你假如他們三個上訴到我這邊的結果,可以
GVR13版友水桶解除,但仍得計警告一支
am32jiwu06板友判決維持不變
rhbh版友水桶解除,但仍得計警告一支
至於為何GVR13版友和rhbh版友仍得警告一支的理由是原PO有說:
"說實在的 我正規也是沒有打很多 所以看法不一定是很精闢啦"
"不過這RP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Orz...."
原PO只是以著初學者的心態很客氣低調的想分享一下個人看法而已
要指導或者回應原PO也沒必要給個壞臉色看吧
推文底下有人說到:
→
12/25 13:52,
12/25 13:52
以投票來說是不恰當沒錯
因為投票有決定的成分在
而意見的交流卻是雙方程度上的尊重
→
12/25 13:00,
12/25 13:00
→
12/25 13:01,
12/25 13:01
噓
12/25 13:47,
12/25 13:47
我很樂見有人能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但方法卻有好壞之分
動刀動槍的不僅可能割傷自己,也有可能會因此而喪命
好了
我已經先把上訴結果說出來了
他們三個要不要爭取是他們自己的決定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9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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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5:32,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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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ilZERO 來自: 59.117.198.135 (12/2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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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ilZERO 來自: 59.117.198.135 (12/2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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