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大家有告人經驗嗎,終於結束了

看板Wanted作者 (蘋果)時間1月前 (2024/04/08 21:19), 1月前編輯推噓14(14010)
留言24則, 10人參與, 4周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有告人經驗嗎 ,之前遇到一個不可原諒的人,他一直以為這種會沒事或者抓不到 終於偵查終結了,對方最後一直求著要原諒 其實我本來就不想和解,但最後還是和解了 有人說網上都抓不到,但真的蠻好抓的 大家能想像我還被警察叫去"指認",對方身份證完全現形,我還蠻驚訝的 因為要告人前有看別人經驗,但都沒說到"指認"這件事,那時我才知電信警察的厲害 所以留言真的要小心 有人要一起聊聊生活法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31.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712582399.A.0CA.html

04/08 21:34, 1月前 , 1F
我知道會很繁瑣,不然其實我也挺想告人的
04/08 21:34, 1F
不會繁瑣,到時對方會求著要和解,就是有人不知法律的底線在哪,欠告

04/08 21:35, 1月前 , 2F
樓下 五人
04/08 21:35, 2F

04/08 21:35, 1月前 , 3F
五人
04/08 21:35, 3F
※ 編輯: ppoor2005 (219.70.31.157 臺灣), 04/08/2024 21:36:50

04/08 21:35, 1月前 , 4F
那個字打不出來耶
04/08 21:35, 4F

04/08 21:39, 1月前 , 5F
請問~如果只是暗喻 不是指名道姓 也有辦法告嗎?
04/08 21:39, 5F

04/08 21:42, 1月前 , 6F
大家知道是誰,就告的成
04/08 21:42, 6F

04/08 21:42, 1月前 , 7F
這真的看法官的心情 就像很多人罵花蓮王 但大家都知道花蓮
04/08 21:42, 7F
但如果造謠花蓮王很嚴重的犯罪或造謠,一定被起訴,所以不要亂引射

04/08 21:43, 1月前 , 8F
像是如果罵維尼這人如何如何,就會被告
04/08 21:43, 8F

04/08 21:43, 1月前 , 9F
王是誰 公然侮辱就成立
04/08 21:43, 9F

04/08 21:55, 1月前 , 10F
我也是留著個證據蠻想檢舉的
04/08 21:55, 10F
刑事只有六個月喔,要注意告訴時間

04/08 21:58, 1月前 , 11F
告起來~~~
04/08 21:58, 11F

04/08 22:00, 1月前 , 12F
支持提告
04/08 22:00, 12F

04/08 22:05, 1月前 , 13F
謝謝寶貴的意見 :)很受用
04/08 22:05, 13F

04/08 22:05, 1月前 , 14F
請法院裁決公平與正義
04/08 22:05, 14F

04/08 22:08, 1月前 , 15F
按鈴申告
04/08 22:08, 15F

04/08 22:10, 1月前 , 16F
現在沒人在按鈴了,怕按到服務鈴,按鈴都是作秀用的
04/08 22:10, 16F
通常按鈴申告是略過派出所筆錄,直接去法院提告,但要先自訴喔,有其難度和條件和律師費 而且自訴是有規定,一定要請"律師" 但建議還是去派出所告訴,省錢又省事,但不要濫訴,但欠告的不在此限 直接去派出所提告後,就沒你的事了,到時就出庭就好,但不要濫訴,但有些人真的欠告

04/08 22:12, 1月前 , 17F
阿真的嗎 哈哈哈 我看一些政治人物還是有按鈴欸
04/08 22:12, 17F

04/08 22:13, 1月前 , 18F
暗喻要看他暗喻的人是不是隨便一個人大家都知道吧,自己
04/08 22:13, 18F

04/08 22:13, 1月前 , 19F
對號入座的就不算
04/08 22:13, 19F
※ 編輯: ppoor2005 (219.70.31.157 臺灣), 04/08/2024 22:23:40

04/08 23:25, 1月前 , 20F
那是你遇到笨被告,裝傻裝瞎就很難定罪了
04/08 23:25, 20F

04/08 23:26, 1月前 , 21F
不過看起來應該是民事,那和解也沒差,我是告好幾次刑事
04/08 23:26, 21F

04/08 23:36, 1月前 , 22F
原po說的是刑事 警察哪管民事
04/08 23:36, 22F

04/08 23:36, 1月前 , 23F
推文則是法官跟檢察官搞不清楚
04/08 23:36, 23F

04/09 22:58, 4周前 , 24F
喔對,刑事的告訴乃論會有和解,我告的都是非告訴乃論
04/09 22:58, 24F
文章代碼(AID): #1c4-x_3A (Wan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