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一般性與普遍性的問題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Magnifizenz)時間9年前 (2015/05/27 00:04),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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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yo5566 (eyo)》之銘言: : 最近才開始看正義論,然後我對於一般性(general)與普遍性(universal)不 : 太明白,所以我以下問的可能完全認知錯誤理解錯誤請包含並期望有人能看 : 的懂我的問題。 : 一般性與普遍性的意思是什麼?一般性是符合所有情況下嗎?一般性是否可 : 能在特定邏輯下符合但以他人的邏輯來看這一般性就不符合了?而一般性這 : 個概念本身算是滿足一般性但不滿足普遍性嗎?普遍性是多普遍才算符合普 : 遍性?99%的人適用還是怎樣我們會稱是普遍性?普遍性是依據經驗法則主 : 觀判斷嗎? : 羅爾斯書裡所舉的例子,所有人都必須為我服務,他說這滿足普遍性而不是 : 一般性,儘管所有人都可能依照這一原則為我行事。 : 所以滿足普遍性但不是一般性,是以當下情況來做判斷的?如果未來真的發 : 生所有人都為我服務,那就滿足普遍性與一般性嗎?我的感覺是就算真的發 : 生好像也不能說滿足一般性而會說是特例? 乍看這兩個概念確實有點困難,一開始會不容易弄懂他想說什麼。 如果從與這兩個概念相對的概念來認識,或許會比較簡單。 相對於一般性(general)的概念是獨特性(specific)。在上面 所舉的例子中,如果所有人都為了「我」這個個人服務,那就是 針對「我」這個個人,而不是可以隨意替代的任何人。因此,羅 爾斯才說這不能滿足一般性的要求。這個要求其實也與我們的道 德直覺有點關聯。我們在直覺上會認為,一個政治上的公平政策 必須要滿足一般性,分配的對象應該是政治社群內的一般人,讓 大家都可以有公平的機會去爭取。簡單地說,公平的政策不能只 是為了某個特別的人服務。 相對於普遍性(universal)的概念是特殊性(particular)。只 能適用部分對象的,就是特殊的;能夠適用全部對象的,就是普 遍的。舉例來說,國民義務教育就是普遍的,只要你是本國國民, 就應該接受;相對地,身分證上改用原住民拼音標示只有原住民 能夠申請,就是特殊的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6.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432656240.A.884.html

05/27 14:23, , 1F
疑 ~~" 形上學在universal為:共相 particular為:個體
05/27 14:23, 1F

05/27 14:25, , 2F
如要用中文的性質詞彙來描述,particular比較像"獨特性"
05/27 14:25, 2F

05/27 14:28, , 3F
吧?而specific則像"特殊性"。比較同意你說的,有舉出相
05/27 14:28, 3F

05/27 14:30, , 4F
關的關鍵字出來,universal蘊含particular,general的子
05/27 14:30, 4F

05/27 14:32, , 5F
集合介於兩者之中,其他就剩邏輯方法論來分類了。
05/27 14:32, 5F

05/28 08:52, , 6F
他問的是 Rawls 的政治哲學。
05/28 08:52, 6F

05/30 14:56, , 7F
剛餵狗粗略的瀏覽一下Rawls的正義論,原來是有被他修改過
05/30 14:56, 7F

05/30 14:58, , 8F
的政治"實用性理論",已非形上跟知識的理論了。XD~
05/30 14:5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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