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彭明輝分析哲學大亂鬥地圖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想飛)時間12年前 (2012/01/09 10:38),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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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你到底有、或沒有把彭寫的東西錯誤地認定是我寫的? 閃躲是沒有用的 2. 對於我質疑原po拿掉關於時地的限定是不當的這件事 你認為時地的限定不是重要的資訊,理由是這個時地的說法並不清楚 如果說「近年來」、「美國」你會認為不夠清楚要整個拿掉不論的話 「客觀」兩個字卻被你當作重要的資訊 請問你清楚與否的標準在哪裡? 姑且先不論把不清楚的東西直接拿掉對不對 近年可以是很多年、美國東西可以差很遠 客觀呢?難道不是?為什麼你沒有把客觀整個拿掉不論? 這個客觀是有多清楚? 不清楚,你為什麼不發問? 不清楚跟不重要,在你而言是那麼樣精準的同義詞嗎? 3. 你又提出了一項新的說詞 就是質疑我關於「引文」的用詞 你似乎認為把關鍵字拿掉的引文不能稱作引文 妖西 主張要把不清楚的字拿掉的,那是你 我從來也不認為原文的任何東西可以在詮釋時被拿掉 也不曾這樣做過 所有的東西都是原文不可分割的部份 我操作詮釋循環時就聲明過了 先跳過過份模糊的字眼、對大範圍有一定把握之後、再回頭審視模糊字眼的意義 這是方法的一部分 事實上沒有什麼東西被拿掉 4. 你似乎誤以為詮釋是一種人任意選取其理解重點的行為 而質疑為什麼我可以把 X 選為重點、而原po不能將 Y 選為重點 你認為我把「客觀」設定為枝枝節節的概念或單詞的作法是主觀的 而你認為我特別點出來的「近年來」、「美國」反而才是枝枝節節的概念或單詞 這裡你又完全搞錯了 我說的枝枝節節,是指任何單詞 每一個單詞都是枝枝節節 不管你今天選定的重點是「客觀」還是「美國」還是「近年來」 對於整篇文章來說都是枝枝節節 你要理解一樣東西 第一步,就是要對所有的脈絡一視同仁、先把握整個論述的大致方向 小心翼翼的先弄清楚對方的意思 偏偏有些人就是無法做到這個第一步 看到某些單詞就開始鑽 到最後 這些人討論所有的事物時都會自動跳離那個事物、轉為討論某些概念 本來這樣也無傷大雅 任何圈子都是這樣 人們形成圈子 將事物抽掉一部分脈絡,整理成他們內部感興趣的主題 但這些人特別之處在於: 在他們的眼中 還誤以為他們的方法放諸四海皆適用 對於自己改題目給答案的舉動渾然無感 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討論「心臟病」還是「張三的心臟病」 5. 妖西 看來官司沒使你學到教訓 好自為之吧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詮釋我最大」是你說的 : : 我原文中沒有任何一個地方 : : 有提到這種詮釋的結果在任何程度上有任何的優先性 : : 我唯一主張的 : : 是說像這樣的詮釋結果可以避免總是只能在枝枝節節的單詞上打轉 : : 而在過分在單詞上打轉 : : 這是許多受分析哲學訓練者的共通現象 : 詮釋我最大,你不是用說的,而是你表現出來的就是如此啊。 : 我不知道你在哲學版如何可以說客觀等這些概念是枝枝節節耶~ : 我覺得你認為重要的近年來、美國這些概念才真的是在單詞,而且是無謂的單詞上打 : 轉。不過我不清楚這是不是沒受過分析哲學訓練的人的共通現象就是了,呵呵~ : : 呵呵 : : 你這個客觀還真主觀 : 還是輸給你的詮釋一點吧~ : : 上面這幾段話 : : 我建議你可以弄成你的簽名檔 : : 底下加上這句話︰「我是妖西哎~~講話一直都像上面這樣精準清楚 ^.< 揪咪」 : : 如果你同意的話 : : 我希望你能允許我將你的本討論串第一po合併以上這段 : : 附上本名放上我的FB近況更新 : : 讓大家瞻仰一下你的論述品質 : 你擺明要利用斷章取義的方式鬥臭我,我幹嘛要同意你? : 而且,不管我同不同意,你要放我也不會曉得、也沒辦法吧? : 你喔,就是這麼虛偽。 : : 你先是拿我第二次引文所引的下文 : 你第二次那個叫引文??那個把關鍵字拿掉的東西叫引文?? : 好吧,看來我們對引文一詞的理解也實在差異太大了。 : 把文章段落中最有問題的部分拿掉,然後你還有臉聲稱那叫引述、引文? : : 你再度改口了 : : 這次你用的詞是「抓」 : : 質疑我「抓」不到彭文中「那麼清楚的指涉對象」<--- 你開始打迷糊仗了 : : 這次我還是要繼續打臉 : : 我根本連抓都沒抓 : : 何來抓到抓不到? : 抓當然是抓我寫的東西的指涉對象....-.-||| : 我前文已經說了,我是在回你,不是在回彭。 : : 其次 : : 彭講的內容是否客觀正確 : : 這是另外的問題 : : 我質疑的是原po將時地條件無條件捨去的這個做法並不恰當 : : 你拿彭講的內容不客觀不正確來反駁我又有何用? : 所以你覺得把一個不客觀不正確的東西上頭納入並做詮釋,很OK? : 我以為忽略那些不客觀不正確的東西,才是kris慈善原則的表現咧~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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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點是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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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點是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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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雞同鴨講的程度實在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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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一點可以先回:你什麼時候搞清楚自己根本搞不清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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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講什麼?你又什麼時候因為搞清楚自己搞不清楚,所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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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而不是逕自胡亂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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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我們可以算一算,你的問號多,還是我的問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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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就是你比較傲慢地覺得自己很厲害吧。若非如此,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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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一直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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