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原意概念和類比概念的差別(并討論AI)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銘言:
: 我還是要強調分類法之所以能先發展出來,
: 是因為自然界先有那些已經分化好的事物。
: 區別類比概念和原意概念,是人腦的一項特定的功能和行為,
: 而不一定是實在界,事物之間本來呈現同樣的關係。
分類發展出來是因為自然界先有已經分化好的事物,
概念的區別不一定是實在界、事物之間本來呈現同樣的關係。
↑
矛盾。
: 人在使用原意概念時,和使用類比概念不同的是,
: 原意概念的思維在感官的肯定之後,附加了一個或一些感官的否定。
在使用「類比概念」的時候,我們也附加一個或一些感官的否定,
例如,「二足無毛者非水果哉」。
例如,「立方而無孔者非觴也」。
: 因為平常的口語,我們不會拍著一隻驢說「唷!你這隻奇蹄目動物」。
: 這一語詞是為了別的溝通的需求(語境)而建立的:
「唷!你這隻驢!」
也是為了某種溝通需求(語境)而建立的。
或許它是「最常」出現的語境(溝通需求),
但沒有可靠的判準來區分「別的溝通需求」,
和(不知道你打算稱之為什麼的)溝通需求本身。
: 「草食性的哺乳動物,後肢具有一或三趾」*
: 這是一個抽象的對象,而非意欲一個實在物,這點決定了奇蹄綱不會是原意概念,
: 因為語境中我們並不要求它要有一個吻合的、可以經驗的外延,
要求啊!
如果我們不要求它有一個吻合的、可以經驗的,
「後肢具一或三趾之草食性哺乳動物」的外延,
如何分類?
: 也就是說,我們自知我們並不要求有一個實質的,
: 去除了馬與驢的相異之處,僅保留相同之處的物種。
我們自知我們「要求」有那個實質的,
去除了馬與驢的相異之處,僅保留相同之處的物種,
才會去做出這樣的分類。
: 這裡「不能認識」專指不能經驗到奇蹄類這種事物,
: 所以我們僅能認識它的定義,而不是它本身。
「後肢有一或三趾的草食性哺乳動物」既能夠被概念或語詞pick out,
就能夠「被經驗到這種事物」。
所有的分類都是基於「經驗上的觀察」,
將某些具代表性的「經驗元素」收在同一類裡,
正因為它們代表著類中的不同個體(或細類)間的差異被去除後,
所留下的「相同處」,而成為「一類」。
這是所有科學分類的「方法」。
沒有「實質的經驗對象」,就沒有「分類」。
(↑這當然不是在說,有實質的經驗對象,就有分類)。
: 語境是比較奇蹄目和哺乳綱其他目別的差異,這時,在較下位的、從屬的奇蹄目,
: 和原意概念就有一個相同的性質,即我們在這種語境當中,使用到感官的否定,
: 人在使用原意概念時,和使用類比概念不同的是,
: 原意概念的思維在感官的肯定之後,附加了一個或一些感官的否定。
奇蹄目(類比概念)和原意概念有一個相同的性質:使用到感官的否定。
原意概念和類比概念的不同之處是:使用到感官的否定。
↑
矛盾。
: 但這個抽象作用的向上延伸,邏輯上並不容許無限次發生,
邏輯上不容許無限次發生的抽象作用?
: 「哺乳綱」再往上是「脊索動物門」,接著是「生物界」,
: 統合「生物界」和「無生物界」的,是地球,
這個描述恐怕是錯誤的。
: 「上帝」也是我們為一切「類比概念」的歸納,設定的一個邏輯終點。
「我們」是誰?是你?是我?是大家?
設定邏輯終點的必要性是?
: 理智需要知道它活動的範圍,它需要知道,到哪裡可以休息,
: 而能省去失控的懷疑,或宗教狂熱。
理智需要嗎?
還是你需要?
還是你的理智需要?
沒有人可以在不設定理智的活動範圍,
而仍是理智的嗎?
: 不論上帝或物自身,我都取其消極的意義來使用,我試圖從兩者所界定的不可知,
: 找出理智能夠討論到什麼邊界而能被規定要停下來。
因為它是理智不能討論的,所以在那裡設下上帝?
那麼你或你的理智怎麼知道哪裡是不能討論的邊界?
或者因為上帝在那裡,所以你或你的理智知道那是不能討論的?
那麼你或你的理智怎麼知道上帝在那裡(一個你的理智不能討論的地方)?
: 理智還是能設想一個「萬有」、「最後一個宇集」這樣的東西,
: 這是抽象作用本身導致的。
: 不稱它作上帝,或者不承認有類似的事物存在,我會說,
: 這些是一些哲學語詞或形上學的 nice try,但我不是挺關心這些討論。
所以?
那裡是哪裡?
以及,那裡是或不是一個終點?
這是你或你的理智可以或不可以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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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遜提起屠龍刀,恨恨的道:
「還是讓你到龍宮中去,屠你媽的龍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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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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