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G11648站內信污辱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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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ο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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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證據不足,不予處分。. 判決理由:. 1. 本案中"看來可能有些人會顏面神經失調 不自覺笑了"究指何人?. 語焉不詳。且就上下文看來指他人可能會顏面神經失調,似乎指此他人. 會忍不住笑出來,有可能並無辱罵收信人之意,故僅依本案信件並無. 法判斷此為謾罵。另第二封信之文義或許有拐個彎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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