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證據] Middlelector 用信件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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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時間16年前 (2009/08/12 14: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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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六條之規定,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檢舉人. 、被檢舉人、檢舉事由與證據,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 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故本院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本案未依本板檢舉規範所制定之以「轉錄證據」方式為之,故予以駁回。. 法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soli (CO)時間16年前 (2009/07/17 2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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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Middlelector 看了我PO在政黑板的言論後. 不斷來信騷擾. 中間我已說明"他主觀意識太強我不願再跟他溝通". 於今天晚上Middlelector 開始以神經病 低能 等字眼 對我個人造成不舒服的感受. (其實昨天的回信中Middlelector的標題"你真的笨的可以了" 我本來不打算
(還有296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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