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MrTaxes 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回文作為簽名

看板Violation作者 (台中明金城)時間11月前 (2023/05/26 1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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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aS1AA9y ] 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員工言論違法,先找公司?或直接提告? 時間: Fri May 26 09:59:34 2023 之前接受網友指教,但後來覺得其中有些用詞似乎有可能涉及違法。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84632369.A.51D.html 例如說: "孬種"、"宵小鼠輩"、"變態斯托卡".... 對於是否提告還在思考當中,有些顧慮提告的過程反而被對方知道的自己個資。 尤其對方所任職的公司過去有洩露客戶資料致使人受害的紀錄。 就算提告贏了,會不會反而造成自己的後續困擾? 尤其我自己也是該公司客戶會員。 還是說應該先跟該公司的主管反映,先請他們加強員工訓練呢? 因為接下來萬一可能真有段時間在批踢踢上的發言會受箝制, 那可能真的要走現實管道來發聲,所以想先請教大家的意見。 或是有其他更為妥適的做法呢? 謝謝。 -- 博客來的企業文化及員工戰鬥力: https://imgur.com/P9FgA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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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685066378.A.27C.html

05/26 10:02, 11月前 , 1F
除非他是代表公司發言,不然你找公司幹嘛?
05/26 10:02,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imonfz (223.137.234.253 臺灣), 05/26/2023 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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