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RedWingShoes 站內信騷擾_2

看板Violation作者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時間4年前 (2019/08/18 16: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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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Bi 信箱] 作者: RedWingShoes (啦~啦~啦 就是爽^^) 看板: ID_Multi 標題: [請益] disFabulous板主,律師有些話想與您暸解. 時間: Sun Aug 18 03:12:10 2019 (因友人ID被蓄意謀殺 代轉達) disFabulous板主,律師有些話想與您暸解. 昨日晚上與律師到地檢做申告的動作 (假日也是可以告壞蛋,這是基本常識,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告人的經驗) 申告完後,我們到京星港式飲茶坐下來聊聊。 事情總是有解決的方式,直接切入主題。 竟然申告,兩、三年後一定有所謂的裁定書(判文、判決書) 開頭被告、告訴人的名字 身份字號 地址都會在雙方的裁定書上面 而內文一定會提及BaBiXXX名字 gdwXXX名字 hahahasiwaXXX名字 cpksXXX名字 這時如果ragnbone redwingjapan daliangou serwayjewett所屬ID不同人 檢察官、審判長一定會嚴查,高院也是,不可能馬馬虎虎是吧。 現在來哦~~ 這四個人於內文分別為不同人所有 那代表BaBi gdw joh濫用職權 確實已經濫用 之前花錢請XX小型律師事務所寫的答辯狀(因為此站上,我屬被告) 寫完 也沒依程序上乘於此板塊,之前我有截圖POST於此板,白紙黑字也假不了。 請教是否可以還我一個公道,而公道該怎麼還呢??? BaBi gdw joh是否夾雜個人情緒渲洩的狐疑? 我們不曉得。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一個重點,台灣是自由的社會,怎麼可以有這種被消失的情況發生,道理依存。 想與disFabulous板主溝通,二、三年之後,我們該怎麼把這局妥善地完成。 【PS: disFabulous板主雖然要我依程序稟報,但是介於前幾天,管理者未依程序上乘 ,有了前車之鑑,我很害怕我的文又被消失,因此我們打在這邊與您暸解、與溝通。 至於案由,絕對與站上的水桶、砍帳號、或是退註無關,所以請您放心,絕對不可能 害您出庭,這點我們可以保證。】 此篇文章另寄給相關當事人,敬告之。 煩請disFabulous板主深思熟慮,快思慢想,再做完善的回覆。 提醒看官:現在法院不認定ip一樣等於同一個人,又不是撥接時代,已經進入科技4.0 有wifi, 2.4G ,5G ,VR的時代,隨著日新月異的科技,裁定上都有一定幅度的修正。 例如以前念光復國小(國父紀念館國小),只有父母給的BBCALL,以及386的電腦; 當時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一定跟現在有一段很大的落差。 這樣說明,應該就好懂許多。 謝謝disFabulous板主參閱,一切平安,祝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66.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66069132.A.48D.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aBi (114.136.195.9 臺灣), 08/18/2019 16:54:46
文章代碼(AID): #1TMH9NFR (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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