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daysend刻意註冊相似ID

看板Violation作者 (不二)時間8年前 (2017/09/23 00: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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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ayend 信箱] 作者: daysend (日寄) 看板: Diary 標題: D:為何妳這樣對個只是留言在妳文下面的人? 時間: Fri Sep 22 22:54:49 2017 ※ [本文轉錄自 Marginalman 看板 #1PnIDd3W ] 作者: daysend (日寄) 看板: Marginalman 標題: [取暖] 為何妳這樣對個只是留言在妳文下面的人? 時間: Fri Sep 22 22:51:17 2017 曾經,heart版有過某個版友的文一整理出來, 開頭都會是一片灰色的X,滿目瘡痍....(已經其修復好) https://i.imgur.com/V1cOOBA.jpg
這是因為,這版友曾在一個自稱不喜歡別人留言在其文下的小姐"留言"了。 (就是留言而已,不是像以下的這種"留言"。) 小姐開始反擊, 因為,她認為:其他版友不照她說的不准留言的聲明,卻留言了,讓她生氣。 她開始在這版友下的一切文下,進行噓文。 各位可以想想看: 這是不是她常常說,別人去她文下留言的「騷擾」,還有 她聲稱她與其朋友文下被人留言的「騷擾」 vs 她以下這種程度的「噓文留言」 ,以上二者程度相比何者較為嚴厲?(別人對她與她對別人的比較) https://i.imgur.com/z7RdY1w.jpg
https://i.imgur.com/i0InDkd.jpg
https://i.imgur.com/vgI5ka8.jpg
https://i.imgur.com/wh5d9s9.jpg
https://i.imgur.com/b0T2Aep.jpg
https://i.imgur.com/rdo3D0D.jpg
https://i.imgur.com/3MMxez4.jpg
https://i.imgur.com/mQaX2Fa.jpg
https://i.imgur.com/AJ21ekR.jpg
https://i.imgur.com/dhKa4Yn.jpg
https://i.imgur.com/4SD7acC.jpg
她說她以前,是「善良萬千,做盡好事」的孩子,可是在對於 那個版友留言在她下面,最後的一擊是用她的專業,去要脅她: ================================= 作者 dayend (太一) 標題 看來你不知道V為何沒再出現 時間 Mon Aug 21 00:57:02 2017 ─────────────────────────────────────── 我是說到做到的人,所以說要告V當天就跟他說了,他跟你一樣爭扎了一陣 後來收到傳票,就覺得不好笑了。他當下也叫我告他,我只好告了! 他現在都沒有在出現,你覺得為什麼?:) 跟你說說一樣的話好了: 傳票法院會寄不關我的事, 約莫是報案後的一到三個月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報案當天警察就跟你的 手機公司發出公函要求資料了!因為幾篇文章警察判斷那是手機基地台的訊號, 如果怕戶籍地的有人看到你的傳票沒面子,記得想辦法守候攔截XD" 我完全不會出庭,你會遇到一個帶了一堆PTT影印資料的男律師, 如果你要和解,我們沒有要你錢,會要求你在PTT八卦版致歉, 並同意我們轉貼到任意版, 文中內容必須針對 1.欠錢事件致歉 2.攻擊事件致歉 3.並將當下所有P幣轉讓給beegees後刪除所有還在PTT上與事件相關的文章 以上條件,跟我開給你的相比,你好像比較喜歡去法院XD" 上述和解敲定了你就沒有反悔的空間了。 有必要的話法院會要求判決寄給PTT法務部監督實行:) 不接受和解也可以, 不用擔心, 這是刑事責任,只會留個小案底^^ 我們可能會技巧性地以刑逼民,所以你不用準備太多錢繳罰款, 大概十萬左右夠了~小錢!買個教訓。 不然就選擇被關幾天也可以。 而現在最讓人愉快的就是,無論告與不告, 我都可以放開來並持續地諮意地在PTT發表關於你的一切事實言論 這個樂趣才是我最想要的:) -- ========================================================= 大家不要羨慕她知識豐富、學歷高、有專業、家境富有等過人之處, 請想想這樣一個有能力與地位的人,對付弱者的手段,以及其傲然與對弱者的 鄙視。請看信件最末尾,她對弱小的對手是不是就像貓玩老鼠一樣的心態呢? 正如來自紐西蘭的網路漫畫家 Toby Morris 在這網頁的漫畫, https://buzzorange.com/2015/06/09/on-a-plate/ 標題: 「一張圖片讓你秒懂:貧富差距不可能靠教育翻轉,只能不斷階級複製下去」 各位,有句外國諺語在神鬼奇航死無對證說:「死人不會說謊。」 這在帳號即將註銷的我來說,也沒有必要去在這些信上動手腳,我沒在這些信件 上增一字、減一字、改一字。 我也不怕人知道我的名字。 有本事拿妳的名字來告我吧!妳家財萬貫,我一無所有(目前存款只有一萬六) 看到人有錢還如此的樣子,我寧可讓很多人知道,一個人有錢不一定心性比較高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96.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06091879.A.0E0.htmldaysend:轉錄至看板 Sad 09/22 22:53

09/22 22:54, , 1F
雖然你打得很辛苦 但這裡的人很少會看完長文
09/22 22:54,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ysend (42.78.196.46), 09/22/2017 22:54:49

09/22 23:39, , 2F
D 你為何這樣說你自己?
09/22 23:39, 2F

09/22 23:40, , 3F
為何你這樣對待一個只是不肯借你P幣的人?
09/22 23:40, 3F

09/22 23:56, , 4F
請板主保留此文 本人進行檢舉與相關法律行動備份!感謝!
09/22 23:56, 4F

09/22 23:57, , 5F
這次一定要告啊!
09/22 23:57, 5F

09/22 23:58, , 6F
全台灣、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就好了。
09/22 23:58, 6F

09/22 23:58, , 7F
Viable到底在哪裡!
09/22 23:58, 7F

09/23 00:05, , 8F
我也真好笑,原來版主這個m是這個意思,我竟沒看出來。
09/23 00:05, 8F

09/23 00:06, , 9F
你們都女人,我說我仇女也是幫女人說話欸!
09/23 00:06, 9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yend (61.223.230.124), 09/23/2017 00:32:30
文章代碼(AID): #1PnJiWFp (Vio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