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wangmelo信件辱罵

看板Violation作者 (踮起腳尖的親吻)時間10年前 (2013/12/02 23: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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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檢舉信件寄予檢舉人已逾 14 天。 依本板 檢舉規範與處理規則 /三.檢舉文及證據文之格式 (四) 關於被檢舉文/被檢舉人追訴期: 檢舉文所附證據不得超過14天。 等相關規定, 不予受理。 Violation 板法務 longbow2 ※ 引述《lucas01 (lucas)》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lucas01 : ψ 被檢舉人︰wangmelo : ψ 檢舉事由︰該人來信辱罵 : ψ 檢舉說明︰該人來信辱罵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10.153
文章代碼(AID): #1IdA1x6R (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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