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EChih廣告水球
判決主文:
證據不足,不予處分。
判決理由:
1. 本案涉及宣傳者僅一則水球,近一個月來並無其他使用者檢舉同一被檢舉人。
且被檢舉之使用者,宣傳者是否為商業網站,尚有疑義,故暫不處分。
2.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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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6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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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