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anis81Q729類似帳號
判決主文:
使用者 janis81Q729 已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
三款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
故予以砍除帳號之處分。
判決理由:
由檢舉人所附證據觀之,被檢舉人與檢舉人之帳號於外觀上容易造成辨認之
困難,且其註冊時間及上站次數過少,可合理懷疑其為故意註冊帳號騷擾他人,
故予以砍除帳號之處分。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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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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