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kiptomylou水球騷擾
判決主文:
處 skiptomylou 罰單一張。
判決理由:
1.按『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屬其他違規行為,
此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定有明文。本案中,
檢舉人已於 06/29/2011 明示不願接收被檢舉人之水球,被檢舉人仍置之不理,
於 07/03/2011 先寄發含"你好"內容之水球,待檢舉人回應"?"之後,
又回應其"干你屁事啊"內容之水球,有相當理由認定其為刻意捉弄檢舉人,
應已構成騷擾之要件,與未明示不願接收水球之情況有別,已達處罰之標準,
故處以罰單一張。
2.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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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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