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omoichen信件騷擾(合併判決)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omoichen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處罰單 四 張。
判決理由:
1. 被檢舉人於信件中之"賤人,死龜公!"等文字,
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違反使
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
故應開處罰單之處分。
2. JamesCaesar、shuwei、willkill、cupcupcup 四位檢舉人因相同之情事
檢舉 omoichen ,合併於本案判決,故共開處四張罰單。本案中,被檢舉人
之信件皆於 #1Cbv9nzM 判決前寄發,故無無視該判決而持續犯規之議,
故依一般標準處罰,不予加重。
3.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95.14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