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在MJ板被永久水桶 多方求助無門

看板Violation作者 (這次只想當自己!)時間15年前 (2010/09/15 22: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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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ureverything 信箱] 作者: ureverything (這次只想當自己!) 標題: 本人想補充之言 時間: Tue Sep 14 02:35:12 2010 clicks 跟我們都是朋友 也會到互相地場打牌 自從他被永久水桶之後 時間隔了很久 我的帳號剛好達到可徵人的規定 所以PO文徵人 clicks 就打電話問我是否可來打牌 因為大家都是朋友 有何不可 那試問他去朋友家 朋友要嚴厲禁止他用電腦 甚至是上PTT嗎? 這樣才能不讓MJ板板友 與板主 誤以為他用此IP開場 因為同IP等於他? 這幾天下苗栗玩 男友交往也久了 我同意我男友直接使用我帳號 結果卻換來 因為clicks來此打牌用電腦上網 先被觀察 clicks與我男友相識也有一段時間了 偶爾也會來作客 這幾天我不在 或許他也借住在這也不一定 但這代表他住這嗎? 還是他跟我男友有姦情? 還是板上跟他有關的朋友 都該與他絕交 甚至警告他不要用電腦 以免自己受害??? 他被水桶是他的事我們也有聽他說 難道我們就該做到板主所說 不要被他所害 與他絕交? 因為板主有跟clicks說 很多人都是因為他所以受到相連處分 這有道理嗎?...還是你們要私下訪查 來看他是否住此地? 我叫李佳芳 男友叫施純泰 綽號阿泰 clicks本人叫 何思緯 以前叫他小緯 後戲稱他在板上大名包大人... 是否要交待的如此清楚 才能證明一切 那我以後每任男友 跟clicks女友 都要一一上報 以明示關係嗎? 還是要提供租屋契約 證實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89.1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9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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