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martid 水球騷擾(已合併判決)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smartid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故予以罰單 四 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1.被檢舉人於水球中對若干使用者提出"包養"之邀約,使其倍感
騷擾。對檢舉人 pinkysnow 則另有 "幹妳娘基八毛,賤貨,去死吧,欠人幹"
等謾罵語句,均違反本站之規定。
2.被檢舉人共遭五位使用者檢舉,其中 pinkysnow、yibu、uc、vicke
四位檢舉人文章符合檢舉格式。而 essi 之檢舉證據明顯曾遭編輯,
應予程序駁回。故共判決 四 張罰單。
3.若檢舉人不願繼續接收此類訊息,請將被檢舉人加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oliceICAC 站務警察政風室 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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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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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