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xkuei2 廣告信(已合併判決)
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未經本站
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屬一般違規行為。
判決處以 十二 張罰單。
判決理由:
1. 本案中,由檢舉人所附之證據觀之,被檢舉人 xkuei2 信件內容為廣告行
銷,其確實為未經本站許可且具廣告之性質,故該當本違規行為之處罰要件。
2.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oliceICAC 站務警察政風室 發文申訴。
法務 longbow2
附錄:
1.所附證據合乎轉錄規定之檢舉人:
builttokill、juhyun、kucat、qllvv、delphi3、tang115、dianawblue、
ChrisBear、coffeeing、flamerecca、eltonchung、jeele
2.所附證據未以轉錄方式之檢舉人(含修改證據):
smallpuma、Vac、lingocandy
3.申請文其他瑕疵駁回之檢舉人:
Wildavsky、ka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88.6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25.227.191.140 (08/20 00:0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