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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檢 舉 人︰blynx
ψ 被檢舉人︰TAMASABUROU
ψ 檢舉事由︰版主濫權,任意浸言
ψ 檢舉說明︰單純噓文,也無攻擊對象,更無對KARA或其他團不敬,更無違反版規
但版主可以任意解釋版規之拘束對象與方式,因為這篇文章之前就有
糾紛見1239篇,本人使用其他ID發言致使版主不快,連同此ID也遭殃
純粹的表達意見合來任意扣帽之理,別人回文無事,我回文就以攻擊
或挑釁來處理?另他人對我個人人身攻擊也未見處理(見1239篇)
此外,PO有損我個人聲譽之文章(見1255篇),對於處分不滿難道就不
可以表達否定意見(噓文)?更甚至認為此行為是亂版之行為?
難道版工可以憑仗著自己雙重標準,只對自己不滿意的人套用版規,
他人違反版規就確視而不見,而不給予合理交代?
ψ 所附證據︰KARA版1232篇、1239篇、1245篇、1255篇
(檢舉事項以水球或信件之違規行為,應另外將證據由本站個人信箱轉錄至本看板,
並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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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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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6.170.171
※ 編輯: blynx 來自: 210.66.170.171 (02/1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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