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lightmyfire 水球騷擾

看板Violation作者 (面臨更大的挑戰)時間16年前 (2008/06/02 23: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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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lightmyfire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 之規定,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lightmyfire 於水球紀錄中,使用大量水球騷擾檢舉人,該當違規之要件。 故予以一張罰單之處分。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信件或水球,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實習法務 alanmax 2008/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34.158
文章代碼(AID): #18H1WRZI (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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